18岁领袖生3次与未成年女同学性交 还押10月判刑
2023-09-15 14:45
18岁学校总领袖生(Head Prefect)于2019年与13岁女同学交往后3度发生关系。两人分手后,男方转校,但校内流言四起,女方向社工倾诉后揭发事件。涉案男生今(15日)于西九龙法院(暂代区域法院)承认3项与未成年少女非法性交罪。庭上披露,被告于2020年涉两宗风化案,均准以警司警诫方式处理。暂委法官彭亮廷关注校方如果知道被告曾涉风化案,会否仍选他当领袖生,指被告守法意识薄弱;被告须还押至10月4日判刑,以待索取更生及劳教中心报告等。
现年18岁被告WKC,承认于2019年10月至11月,分别在北角及小西湾某单位,3次与未满16岁的女童X非法性交。
案情指,被告当时14岁,他与X于2019年10月至11月交往,后来被告退学。在前年,X与被告交往的传闻在校内流传,X向社工倾诉时,透露2人曾在被告家中性交,期间被告没有用安全套。事件报警处理,被告被捕后,在警诫下2人曾3次发生性行为,他当时亦知道X只有13岁。
辩方求情指,被告于1岁时遭双亲抛弃,自此与养父母同住。被告转学后成绩优异,在校内获选为总领袖生,亦曾任学生会干事。被告现感后悔,本案无疑是他人生最大打击,希望法庭考虑非监禁式刑罚。
惟庭上披露,被告在2020年曾干犯2宗风化案件,涉在太古城残厕与人非法性交,及在酒店房朋友聚会时摸女生大腿,两次均以警司警诫方式处理。
彭官关注,被告转校后曾否向校方披露警司警诫纪录,质疑校方如果知悉,会否仍选他为领袖生,从被告纪录及本案可见他守法意识薄弱,遂先索取更生中心、劳教中心、感化及社服令报告再考虑判刑。
法庭记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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