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领袖生3次与未成年女同学性交 还押10月判刑

2023-09-15 14:45

被告今在西九龙法院承认三项与未成年少女非法性交罪候判。资料图片
被告今在西九龙法院承认三项与未成年少女非法性交罪候判。资料图片

18岁学校总领袖生(Head Prefect)于2019年与13岁女同学交往后3度发生关系。两人分手后,男方转校,但校内流言四起,女方向社工倾诉后揭发事件。涉案男生今(15日)于西九龙法院(暂代区域法院)承认3项与未成年少女非法性交罪。庭上披露,被告于2020年涉两宗风化案,均准以警司警诫方式处理。暂委法官彭亮廷关注校方如果知道被告曾涉风化案,会否仍选他当领袖生,指被告守法意识薄弱;被告须还押至104日判刑,以待索取更生及劳教中心报告等。

现年18岁被告WKC,承认于201910月至11月,分别在北角及小西湾某单位,3次与未满16岁的女童X非法性交。

案情指,被告当时14岁,他与X201910月至11月交往,后来被告退学。在前年,X与被告交往的传闻在校内流传,X向社工倾诉时,透露2人曾在被告家中性交,期间被告没有用安全套。事件报警处理,被告被捕后,在警诫下2人曾3次发生性行为,他当时亦知道X只有13岁。

辩方求情指,被告于1岁时遭双亲抛弃,自此与养父母同住。被告转学后成绩优异,在校内获选为总领袖生,亦曾任学生会干事。被告现感后悔,本案无疑是他人生最大打击,希望法庭考虑非监禁式刑罚。

惟庭上披露,被告在2020年曾干犯2宗风化案件,涉在太古城残厕与人非法性交,及在酒店房朋友聚会时摸女生大腿,两次均以警司警诫方式处理。

彭官关注,被告转校后曾否向校方披露警司警诫纪录,质疑校方如果知悉,会否仍选他为领袖生,从被告纪录及本案可见他守法意识薄弱,遂先索取更生中心、劳教中心、感化及社服令报告再考虑判刑。

法庭记者:王仁昌

---

《星岛头条》APP经已推出最新版本,请立即更新,浏览更精彩内容:https://bit.ly/3yLrgYZ

關鍵字

最新回应

關鍵字
You are currently at: 187235123.xyz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