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设计员涉致电两法官逾万次 控方申押后处理待高院藐视法庭案审结遭拒
2023-11-14 19:38
58岁广告设计员涉于前年5月至7月期间,上万次致电滋扰2名区域法院法官,被控4项不断打电话罪。案件今于东区裁判法院提堂,控方再次申请押后此案,待被告在高审的藐视法庭案件审结。惟裁判官徐绮薇指高院审期未定,存在不明朗因素,且刑事案件本该尽快处理,再加民事及刑事案件属于不同管辖权,两案实可同时进行。徐官最终短暂押后案件至本月29日再讯,让控方考虑本案处理去向。
裁判官徐绮薇今在庭上表示,她观察到案件一再押后、久久未有进展,指应找出有效处理的方法,又询问控辩双方是否已准备好答辩。控方回答指希望以高院的藐视法庭案优先,因此仍未准备好该被告答辩。控方补充指,不断打电话罪的最高刑罚为1级罚款及2个月监禁,但藐视法庭罪的最高刑罚为罚款及监禁7年,认为后者更能显示罪责的严重性,彰显公义,希望法庭能押后此案件,以免裁判法院的判决影响了更重要的控罪。
对于控方未准备好答辩,代表被告的当值律师表示感到诧异,认为控方不应以高院的民事案优于裁判法院的刑事案为前设,指两者性质不同,可以并存。辩方亦反驳指,本案主要裁定事实,例如不断打电话会否真的影响司法机构的运作,反而可以协助高院的审讯。虽然被告的保释条件宽松,但尽快审理案件才是对被告和公众利益的最好做法,提议押后一段短的时间,让控方准备审讯文件。
徐官同意控方所指,藐视法庭罪更为严重,但因双方皆提出了该案的不明朗因素,例如案件审讯日期未定、法官工作繁重,而被告正就该案申请法援被拒上诉等,未必能够如控方所指,能够在明年4月中开审。而若控辩双方已准备好,本案最快在来年1月可以开审。徐官又指,虽然控方明确地指出,若被告藐视法庭罪罪成,则不会再继续检控本案;但如若被告被判无罪,本案则可能拖至来年年尾才可以审理。衡量两者利弊后,决定押后案件2周,至11月29日提讯,待辩方考虑案件去向。
58岁广告设计员陆志荣被控于2021年去年5月至7月期间多次以电话及传真电话作出妨扰行为,即使得2名区域法院法官书记多次收到与法庭事务无关的电话,干扰司法机构运作妥善执行。 被告另外同时被控去年5月26日至5月31日之间,以及于同年6月1日至7月6日之间在香港,无合理因由而不断打电话往一位区域法院10楼区域法官的办公室电话;于同年5月27日至5月31日之间,以及6月1日至7月6日之间,不断打电话往一位区域法院2楼区域法院法官的办公室电话,旨在对该区域法院法官造成烦扰、不便或产生不必要的忧虑。
法庭记者:廖凯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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