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署暂收回八成半住宅物业申报表 查册发现59人在港拥物业 料逾2200户违规被叮走
2023-11-28 17:15
由上月起,公屋租户在入住公屋后,须每两年向房委会申报居住情况及有否拥有香港住宅物业。房屋局常任秘书长兼房屋署署长罗淑佩表示,首批申报表于上月派发给约8万8千个公屋租户,截止昨日,已收回超过7.4万份表格,占派发总数的8成半。房屋署呼吁住户在后日(30日)的限期前交回申报表,如住户蓄意拒绝申报或证实滥用公屋,房委会定必终止租约。
59人被查出在港有物业
公屋租户亦须在购入香港住宅物业后一个月内主动向房屋委员会(房委会)申报,并授权房屋署向其他政府部门及公私营机构查核其资料。罗淑佩表示,在已授权的住户中,署方已经为25000户住户查册,发现有59户成员在港拥有住宅物业,经调查后最少4人属已破产个案,因纪录未更新,因此当局不会收回单位。
她指出,房屋署须就每宗申报审慎调查及小心覆核,因有个案可能有背后的原因,例如因法律运作而业权更新需时。如证实住户以身试法虚报资料,定必认真处理。
有住户因内地有物业而叮走
罗淑佩表示,当局最近亦接获举报,成功收回在内地拥有物业及商铺的公屋住户单位。她指,当局追査该个案时,曾向内地省市机构证实当中涉及虚报,最终该公屋单位在上月被收回。
关于公屋住户拥有非内地的海外物业如何追査,她指银行业及保险业界已提供追查方法,惟涉及执法指不便透露详情。
滥用公屋收房数字方面,罗淑佩表示,在2022/23 年度,因租户滥用公屋和违反租约或房屋政策而收回的公屋单位约2200个,比过去的1300个多出近7成。当中包括因滥用公屋而违反租约(例如丢空单位、让非户籍人士占用单位等)约800宗;因欠租违反租约条款(当中有涉及因欠租而触发滥用公屋的调查)而被终止租约的个案约800宗;因在富户政策及批出新租约政策下住户不符合继续租住公屋资格的个案约70宗;因发现户主去世而触发滥用公屋调查,并证实违反租约条款而被终止租约的个案约500宗;以及其他不同原因而被终止租约的个案约30宗。
她表示,2023/24年度截至本月,因上述原因而收回的单位已接近2000个。本年度的收回单位数字定会超过2200个。
记者:蔡思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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