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棋盘︱垃圾徵费越解越乱 可否向区议员取指定袋?政府事隔多日终正面回应……
2024-01-16 08:31
垃圾徵费4月生效,社会关注度急升,但无论议员、市民以至物管公司,对政策细节仍有不少疑问,其中环保署前日对于「派袋」和「包底」问题的解画,却引起新疑团,更演变成议员与官员隔空过招。
环保署:派发指定胶袋合法 亦毋须额外申请
民建联议员梁熙日前表示,环保署官员曾在地区活动上,表明市民把垃圾丢弃在楼层大垃圾桶的指定袋(俗称「包底」)是违规,必须每袋都用指定袋;指定胶袋不能转赠,区议员落区亦不能派袋。
不过,环保署澄清法例只禁止没有认可的售卖,没限制任何人士或团体在非牟利工作中派发指定袋给市民;法例也没禁止物管公司「包底」,但此举不能免除每住户弃置垃圾时,需用指定袋的法律责任,因此政府没建议「包底」做法。署方指,物管公司仍需以指定袋包好住户没有用指定袋弃置的垃圾,才可交予垃圾收集商。
惟此一「澄清」反而令物管公司和法团压力大增,倘日后业主要求物管公司包底,把垃圾费摊分至管理费,岂非违背「用者自付」?事实上,根据政府向业界提供的「良好作业指引」,当中已指出物管「不应」包底。至于派袋问题,当局称没有限制,事前又需否向署方申请?梁熙昨日再出帖,图文并茂质疑署方说法,他引述当年立会审议期间,环保署官员曾提到,「不论牟利还是非牟利的指明业务,派指定垃圾袋都要先向署方申请赋权,以了解派发活动是否符合政策原意」;两年后,又有官员称免费派发胶袋并不允许,这两个说法都和署方最新的澄清有出入。
面对连番质问,环保署昨晚回覆查询时表示,《废物处置条例》只禁止未经环保署署长授权而售卖指定袋及标签,并没有限制任何人士或团体在非牟利工作或活动中派发指定袋给市民,亦不需要申请。换言之,倘区议员向市民派指定胶袋,并无问题。
易志明:免费派发胶袋失政策原意 「可以派其他嘢」
当日垃圾徵费的法案委员会主席易志明指,审议过程只约略讨论执行细节,政府立场是透过财务承担鼓励减废,所以透过立法向市民加诸「使用指定胶袋」的法律责任,具体执行交由政府考虑。至于派袋问题,他同意早前政府说法较含糊,若容许免费派发就会失却政策原意,但认为帮助基层有不同方法:「咁多嘢派,点解一定要派袋?」
民建联议员颜汶羽直言,看完环保署澄清后更加疑惑,原来「包底」并不违法,业主可能会要求物管公司照做,管理费增加之馀,垃圾量少的住户反而要补贴垃圾多的住户,与政策目标相违,希望署方加强讲解。环境局长谢展寰今日将出席垃圾徵费活动,且看他如何回应坊间质疑。
聂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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