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演唱会巨屏飞堕意外 工程分判商协兴隆今认6罪罚款42万元

2024-01-17 16:20

男团MIRROR前年7月在红馆举行演唱会时,悬挂巨型屏幕突然堕下击伤2名舞蹈员,涉事艺能工程有限公司、协兴隆舞台工程有限公司和舞馆有限公司事后被劳工署票控「没有确保雇员的安全及健康罪」等,共15罪。继舞馆和艺能各自认罪罚款后,协兴隆代表今午于九龙城法院亦承认共6项传票控罪。裁判官高伟雄判刑指目测属行业一贯陋习,协兴隆不能推卸刑责,判处协兴隆罚款42万元。

协兴隆舞台工程有限公司今由大律师黎建华代表,承认2项没有确保雇员的安全及健康、2项没有确保存放于处所的作业装置式物质是安全的、1项没有在24小时内将严重意外事件通知职业安全主任及1项没有就意外发出通知罪。

协兴隆舞台工程有限公司代表大律师黎建华。欧乐年摄
协兴隆舞台工程有限公司代表大律师黎建华。欧乐年摄
协兴隆舞台工程有限公司今日承认6项传票控罪,被罚款42万元。资料图片
协兴隆舞台工程有限公司今日承认6项传票控罪,被罚款42万元。资料图片

求情称目测方式是恒常安排 事后已改革

黎建华求情指协兴隆自知安全意识及警觉性有不足之处,对事件感到极之不幸和遗憾,致以最深切歉意,事后积极配合调查,认罪承担责任展示悔意,又祝愿伤者早日康复。黎建华又指案中机械设备由艺能设计及指定生产供应商,协兴隆仅负责安装及运作,承认用目测方式有不足,然而此属多年来恒常安排,事后已经积极改革,委任多名专业人士参与工作。

官指目测属行业陋习 协兴隆责无旁贷

高官判刑指协兴隆有份安装设备,责无旁贷,理应确保悬挂系统能够承受设备重量,以目测方式测试属行业一贯陋习,过去没有发生意外不代表不会发生,是次不幸事件便造成一名舞者重伤。高官续指法庭不会忽视舞台设备之复杂日新月异,惟越复杂的设备越需要专业人士监督管理,而非依赖过去经验。高官认为协兴隆不能推卸刑责,3名被告刑责大致相同,6罪判处协兴隆罚款42万元。

协兴隆为艺能分判商 有责任确保装置安全

案情指,艺能是演唱会舞台工程的总承办商,负责舞台搭建、安装红馆天花位置的铁架等舞台设备,包括LED显示屏、显示屏的悬吊系统及升降台装置,亦需负责维修保养及运作,确保其安全。协兴隆为艺能分判商,负责演唱会舞台的机械工程部份,包括悬吊系统和升降台装置等机械装置以及维修保养和运作,有责任确保其安全。

协兴隆雇员以目测方式进行安全及功能测试

LED显示屏倚靠着悬吊系统吊在舞台上空,每个显示屏金属框架顶部左右两边均用钢缆连接到舞台天花铁架上的绞车,而悬吊系统由协兴隆从内地订购,并由协兴隆雇员安装,期间10名协兴隆及分判商雇员需在显示屏下方工作。安装后,协兴隆的雇员白汉杰以目测的方式进行简单的安全及功能测试。

表演期间屏幕堕下击中2舞蹈员

2022年7月25日至28日24名舞蹈员在显示屏下方演出。25日彩排期间,升降台的面板在降下后没有按原定时间升回舞台地面的高度,由于灯光昏暗,导致舞蹈员罗德智从舞台地面,堕下2至3米到该已降下的升降台面板上,令罗胸口、颈部及膝盖等受伤。在7月28日的意外则发生在第4场表演期间,1部悬挂在舞台上的大型LED显示屏连同其金属框架突然堕下,击中2名舞蹈员,即李启言及张梓峯,导致李启言头部及颈脊椎严重受伤,需要长期留医接受治疗。

专家指屏幕实际重量被低估 涉事悬吊系统为不安全作业装置

调查显示在7月28日的意外,显示屏框架顶部的其中一条钢缆突然折断,引致LED显示屏及框架一同堕下。机械工程师林超雄博士认为,该钢鑬是由于金属疲劳才断裂,有几种可能性加快金属疲劳,例如涉事钢缆质素未如理想、低估了显示屏的实际重量、绞车系统设计欠周详安装有异常或没有额外钢缆作为保险之用等。劳工处安全专家张万年认为,涉事悬吊系统是一个不安全的作业装置,而悬吊着的 LED 显示屏可以预见具风险突然堕下。张亦认为艺能没有以合资格工程师为系统进行详细检验,亦没有确保协兴隆的安装及处理工作令悬吊系统达到安全的要求。

其馀两涉事公司已认罪罚款

舞馆有限公司(舞馆)被票控1项没有确保雇员的安全及健康、2项没有为雇员的意外发出通告及2项没有为雇员购买保险。艺能工程有限公司则被票控2项没有确保存放于处所的作业装置或物质是安全的、1项没有在24小时内将严重意外事件通知职业安全主任,及1项没有就意外发出通知罪。2公司早前认罪,舞馆罚款13.2万,艺能罚款22万。

案件编号:KCS 1557-1562/2023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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