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谋交假工程报价单诈骗大厦法团 物业管理公司主任罪成 判囚4个月

2024-02-09 11:58

被告刘灼恩以假报价单欺诈业主立案法团,判囚4个月。资料图片
被告刘灼恩以假报价单欺诈业主立案法团,判囚4个月。资料图片

物业管理公司女主任涉联同工程承办商董事,提供虚假报价单予业主立案法团,以获取水管更换工程,董事认罪后被判囚2个月2星期;管理公司主任早前被裁定1项串谋诈骗罪成,今于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囚4个月。裁判官陈志辉判刑指,本案明显是协谋而为,但被告至今仍声称因懒惰及疏忽而犯案,不认为她真诚悔意,其行为亦会影响其他公司参与工程投标,拒纳判处社会服务令的建议。

辩方代表大律师陈芊仲求情指,社会服务令报告提到被告因一时疏忽而犯案,她在本案中没有任何收益,现已明白罪行严重性;她亦曾尝试寻找其他判头报价,惟当时没有人有空。陈续指,被告为单亲妈妈,现在年近岁晚,望法庭能采纳感化官建议,判处社会服务令。

42岁被告刘灼恩为港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港汇)时任物业主任,经审讯后被裁定1项串谋诈骗罪罪成。案中另一被告、57岁陈锦华,兴发屋宇维修有限公司(兴发)董事兼股东,早前承认1项串谋诈骗罪及3项管有虚假文书罪,被判囚2个月2星期。

港汇于案发时为土瓜湾私人住宅顺丽阁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其员工必须向公司认可工程承办商取得最少3份报价,方可进行价格介乎1万元至20万元的维修保养工程。

港汇于2021年为顺丽阁邀请报价,以挑选工程承办商进行水管更换工程。顺丽阁法团其后经刘灼恩接获3份报价单,当中兴发的报价最低,为7万元,法团遂于2021年5月将该项工程判授予兴发。

调查发现,兴发以外两间工程公司并非港汇的认可工程承办商,亦没有提交该等报价单,但刘灼恩串谋陈锦华,使用该两张虚假报价单诈骗顺丽阁法团。调查亦发现陈锦华管有另外3份虚假报价单,该等报价单看来是由上述其中一间工程公司向另外一幢住宅大厦、一幢商业大厦及一个商场发出。

廉署指,一向重视物业管理业的诚信水平,提醒物管从业员必须恪守高度诚信,遵守法规。廉署已推出全新《物业管理公司防贪指南》,协助物业管理公司于提供物管服务时应对贪污风险,以提升物业管理业的防贪能力,内容涵盖协助法团进行维修工程采购。

案件编号:KCCC1201/2023

法庭记者:廖凯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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