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历新年︱微信发红包或转帐要注意 若有纠纷结果大不同

2024-02-09 18:45

农历新年︱微信发红包或转帐要注意  若有纠纷结果大不同
农历新年︱微信发红包或转帐要注意 若有纠纷结果大不同

内地民众使用电子支付已成日常,逢年过节多透过微信发红包,但也衍生不少纠纷。法院判例显示,若事后出现借贷争议,一般情况下,微信红包因意味自愿赠与而无需返还,微信转帐则否。

内地「澎湃新闻」网近日披露了一件微信转帐的争议案例。其中甲方以经济困难为由多次向乙方借款,乙方因此于2020至2021年间透过银行转帐、微信红包等方式累计向甲方转款人民币15669元;但之后乙方经多次催要都无果,甲方则辩称涉案款项不是借款,是赠与。

法院经审理认为,乙方以微信红包、微信转帐两种方式向甲方提供资金,微信红包自身即包含「赠与」之义,结合案例具体情形,乙方出于对甲方生活的资助向其发送微信红包共计2769元,属于乙方的赠与行为,无需甲方偿还。

微信红包,有人常用来转帐。
微信红包,有人常用来转帐。
微信转帐功能和红包功能相似,但目的不同。
微信转帐功能和红包功能相似,但目的不同。
内地叫众大多已用电子支付方式发利是。
内地叫众大多已用电子支付方式发利是。
虽然内地已用电子支付代替了现金,但民众还是喜欢现金红包,有仪式感。
虽然内地已用电子支付代替了现金,但民众还是喜欢现金红包,有仪式感。
内地已用电子支付取代了现金支付。
内地已用电子支付取代了现金支付。

至于乙方透过微信转帐向甲方支付的12900元,法院判决认为,甲方虽辩称是赠与,但并无证据证明乙方就此曾作出赠与之意,同时考虑甲方曾向乙方借款还贷等情况,乙方向甲方透过微信转帐支付的款项,应认定是向甲方提供的借款,甲方应予偿还。

据报导,法官庭后提示,微信转帐和微信红包虽都是透过微信软体操作付款,但应从微信软体的不同功能及属性上对两种付款性质加以区分认定。

法官认为,微信作为社交工具除具备日常沟通交流功能外还具备社交功能,微信红包则为微信社交功能的典型体现。微信红包设置的金额上限为200元,且名为「红包」,在通常情况下,中国民间习俗给付「红包」,意味自愿赠与,无需返还。

至于微信转帐则与红包不同,不具备「赠与」之义,仅是微信设置的付款功能,是社会主体之间常用的付款方式之一。以微信转帐主张成立民间借贷关系,若主张款项性质为赠与,需要提交相应证据,否则将承担无法提供确凿证据的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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