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条立法︱林定国:不会收窄言论自由 邓炳强:潜逃者为首要执法目标
2024-03-23 00:01
《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今日(23日)正式刊宪生效。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强调,本港发展经济,需依赖言论自由的固有优势,不会因为新法例而收窄言论自由空间,又指不带煽动意图的言论不属犯罪,市民毋需过份忧虑。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表示,新法例生效下,潜逃者是首要的执法目标,会尽快评估是否实施。
林定国及邓炳强昨日(22日)接受访问,林表示,香港是一个言论自由的社会,强调香港的固有优势,就是言论自由及资讯流通,23条立法是为了全心全意拼经济谋发展,故要巩固优势,绝不会因为新法例而收窄言论自由空间,又指「睇唔到」法例生效前及后,市民享有的言论自由有何区别。
林定国:希望大家对我有少少信任
林又指,99%的情况下分辨是否有煽动意图并无难度,在意图挑起他人极端负面情绪,及触犯国家安全的情况下才会构成犯罪行为。他又强调,政府欢迎不同的声音,若市民只是讨论政治,发表意见,没有煽动意图,就不是犯罪;他又指,批评亦是一种动力,「唔系话閙政府就拉人咁简单」,强调市民毋需过分忧虑。
林又强调,新条例下所有罪行都要律政司司长亲自签字同意,才可检控,「希望大家对我有少少信任」,称自己一定会在有充分证据,且认为真的有煽动性及影响香港及国家安全的情况下,才会决定检控。
根据《条例》,当局可对潜逃者实施多项限制,包括可撤销其特区护照、专业资格、禁止第三方提供资金或处理资金等限制。邓炳强表示,很多人期待,条例生效后,向潜逃者执法为首要目标,期待合理,但何时做,对多少人采取措施,仍需评估。他又指,会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针对每个被指明的潜逃者制定个别措施。
邓炳强:23条是防御性法例
邓又强调,23条是防御性法例,「当然最好唔用,但唔会掉以轻心认为真系无需要用」;另外,《条例》提出修订《监狱规则》,若某囚犯因涉及国安罪行而服刑,除非惩教署署长信纳该囚犯不会不利于国家安全,否则不能获得减刑。邓炳强表示,法例生效后,原本将释放的囚犯将适用于有关条例,指囚犯在监狱内原本能因行为良好而减刑三分一,但参考外国的法例及案例,认为修订有需要。
记者:郭颖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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