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监察」主席潘焯鸿被指诽谤前助手 高院颁临时禁令 强制删片及相关言论

2024-03-28 12:15

潘麒智(左)控潘焯鸿(右)诽谤,今更获高院批出临禁令,潘须即时移除涉案帖文及影片。资料图片
潘麒智(左)控潘焯鸿(右)诽谤,今更获高院批出临禁令,潘须即时移除涉案帖文及影片。资料图片

「中科监察」主席潘焯鸿月中于Facebook及YouTube频道发布帖文及片段,称前助手和另一人在慈山寺「偷李嘉诚汉白玉佛」,随大屿山鹿湖精舍住持洞鈜法师搬到荃湾鹿湖文教中心等。前助手反驳称白玉佛由友人赠予洞鈜法师等,上周入禀指控潘焯鸿恶意诽谤,法官余启肇今早于高等法院颁下临时禁制令,禁止潘焯鸿发表相关诽谤言论,下令其马上移除涉案帖文及片段。

原告为网上电台D100主持潘麒智,艺名潘小文,被告为「中科监察」主席潘焯鸿,原告曾受雇于诺翘生物化学有限公司,担任被告助手,其后双方出现劳资纠纷兴讼。原告今到庭申请临时禁制令,潘焯鸿一方无代表到庭。余官引述潘焯鸿昨午电邮原告,声称由于原告阻挠,潘焯鸿太迟收到本案文件,无法委派法律代表到庭。余官反驳指原告早于上周五已将相关文件电邮潘焯鸿,不接纳潘焯鸿说法。

余官批出临时禁制令,解释指涉案言论指控非常严重,涉及盗窃刑事罪行,对原告打击重大,而潘焯鸿电邮中没有试图证明指控属实,而其实指控根本毫无根据,没有说明原告如何参与搬像过程,单单搬像亦难以构成盗窃,潘焯鸿也没有证据说明慈山寺人员不同意搬像。另外,警方亦告知原告其涉嫌盗窃口罩一事,因为缺乏证据故已结案,终止调查,此事足证潘焯鸿言论不实。余官续指潘焯鸿也没有提出任何潜在辩解,接纳原告指潘焯鸿或有意持续发表相关言论,故下令禁止潘焯鸿发表相关诽谤言论,马上移除涉案帖文及片段。

案件编号:HCA 514/2024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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