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塑︱黄杰龙:法例对「外卖」定义不一致 忧下一阶段引起更多混乱
2024-04-29 10:58
即弃塑胶餐具法例上周实施后,在市面引起一些混乱,亦有大型超市卖的寿司转为「盲盒」,引发争议。政府早前解释,购买食物后市民如选择即场享用,也可视为「外卖」处理,暂不受条例限制。不过叙福楼集团主席、稻苗学会荣誉会长黄杰龙今早(4月29日)在商台节目反映,现行法例太过复杂,其中食物业牌照法例所指的「外卖」与即弃塑胶条例所指的「外卖」,定义居然也有不同。
走塑法例过于复杂易惹混乱
黄杰龙解释,一些拿食物工厂牌照的店铺,只提供外卖,所以即使客人即场享用所买的食物都只是「外卖」;然而新生效的《产品环保责任条例》第63条「关乎餐饮处所的补充条文」中,提到只要在「毗连主要处所」或「属任何处所(相关处所)的部分范围」进食,也受条例规管。
黄杰龙以其集团旗下一间咖啡店为例,其领有食物工厂牌照,在法例实施第二天,他与同事解释店铺只做外卖,可以继续用塑胶。但到第四天听完解说后,理解到在毗邻区域饮用亦要「走塑」,要使用瓷杯。他指出:「同一碟嘢,食环署人员指住呢个系外卖,但隔离个帮办就可以话系堂食。」认为法例太复杂,最终只是苦了前线人员。
黄杰龙指,目前最简单的理解,是若客人点餐时表明是外卖就属「外卖」,现阶段可以提供即弃胶餐具;但如果客人表明是堂食,就一定不能提供塑胶。
他表示,从第一阶段「走塑」初期的情况可见,第二阶段实施后将非常复杂,当局在推出前务必要理顺各种情况,举例指第二阶段下,现场生产的食物不能使用塑胶包装,但「非现场生产」仍然批准,可能会出现「在一间店铺生产,拿到另一间店铺出售」的情况。他认为政府推出政策前,要尽可能考虑各种情景,以免再出现混乱。
---
《星岛申诉王》推出全新项目「区区有申诉」,并增设「我要赞佢」栏目,现诚邀市民投稿赞扬身边好人好事,共建更有爱社区。立即「我要赞佢」︰ https://bit.ly/3uJ3yyF
紧贴最新最快新闻资讯,请立即下载星岛头条App:https://bit.ly/3Q29Vow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