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龙小队案│吴智鸿向黄振强透露制作20公斤炸弹 计划大型游行日杀警 由「屠龙引警方出嚟」
2024-04-30 10:49
屠龙小队等人涉串谋在游行中设置炸弹案续审,控方证人屠龙小队队长黄振强第二天作供,指同谋者吴智鸿曾透过「屠龙」成员将一支枪转交予他,至2019年11月中,黄、吴二人再见面,吴智鸿透露其团队中有人制作20公斤炸弹,并提到初步计划于「大型游行」当日实行杀警「大行动」,到时由屠龙小队负责「引警方出嚟」。
控方问黄振强有否在灭龙群组提到西贡试枪一事,黄振强称「唔肯定」。控方展示11月26日的对话,当中显示黄振强问李家田「你唔系行山咩」,李家田指「今晚行」,又有成员问「试过未副嘢?」,黄振强回答「今晚试副眼镜,唔知清唔清」,黄振强解释即是「唔知支枪用唔用到」,又有人于群组问「有冇眼镜布」、「镜片空心定实心」,黄振强分别解读代语为灭声器和子弹。
吴智鸿向黄振强提供枪械
黄振强供称「行山」后,吴智鸿把一支枪连同子弹交予被告李家田,让李家田转交黄振强,吴智鸿著黄振强11月24日前勿使用手枪,先用炸弹,黄振强回覆没有炸弹,吴智鸿表示「我有」,控方问及11月24日是甚么日子,黄振强估计是区选时期。另黄振强有相约「屠龙」成员于大鸿辉一餐厅吃饭,被告张俊富、张铭裕、严文谦、李家田都有出席,席问有谈及李家田、张铭裕「行山」情况,另有提到如何处理吴智鸿给予的枪械,当日决定先让李家田收好枪,「唔好乱拎出嚟用」。
控方指灭龙群组中黄振强提到「冇人可keep眼镜,阿柠出唔到嚟」,当成员提出「俾返鸿仔?」,黄振强则指「返嚟我一定要杀狗,俾咗佢哋就拎唔返,要等好耐」、「柠如果有咩事,个plan我行」,黄振强解释当时李家田(阿柠)在理大被困,但自己计划在11月19日至23日泰国旅行后回港在某次行动中使用该枪支,行动由屠龙小队参与,由他与吴智鸿部署如何用枪和炸药。而吴智鸿一直向他表示「有得入真枪实弹」,「一直有问佢索取枪....呢支已经等咗好耐,担心拎唔返或者好耐先有」。
筹划杀警行动 屠龙负责堵路破坏商铺引出警员
黄振强指于11月18日与吴智鸿在观塘康宁道球场见面,「倾枪同炸弹,(吴)话已经陆续到手,(吴)团队有人整紧炸药,大约20kg,叫屠龙引警方出嚟,但未有详细计划....(吴)话有大型游行落实,就系大行动实行既日子喇。」黄振强指「大行动」即是杀警,吴智鸿让他联络蜘蛛队、闪灯队配合计划,以上属计划雏型。
吴智鸿计划行动日使用枪械和炸药
控方续指同日在群组中黄振强提到「听日去到泰国有新plan讲,唔洗行眼镜plan」,黄振强指打算在旅行期间告诉队员不使用枪和炸弹, 「本身谂住枪自己用,夹完唔洗用」,而被告张俊富、张铭裕、严文谦有一同前往在泰国旅行,黄振强表示有向队员大致提及计划,即吴智鸿用枪械和炸药,「屠龙」负责「引警察个part」,打算装修堵路, 他指吴智鸿或有提过有「长火同一啲手枪」,但黄振强没有告诉队员,「因为我都唔清楚」。
有队员要求游泰成员买「重甲」返港
黄振强表示,他与部份队员游泰时,在芭堤雅有参加真枪射击活动。没有前往泰国的成员在群组中要求黄振强等人买「重甲」回港,黄振强便回覆「谂定个20kg,洗x重甲」,黄振强指意即「如果我哋谂好点配合鸿仔20kg计划,仲洗咩重甲」。
11月底,「屠龙小队」于三坡坊再开会,黄振强称当日结论是「小队唔会亲自用枪或者炸弹,睇下点样配合吴智鸿团伙计划」。
拟使用AR-15步枪 吴称拥2把手枪4匣60发弹
11月21日,黄振强问吴智鸿「你个20k几时到」,黄指「就系之前讲既20kg炸药...屠龙有大概谂法...想同鸿仔个边倾一倾。」黄振强表示与阿Kan计划在12月1日尖沙咀游行中,在尖沙咀警署附近使用20公斤炸药,但吴指未完成炸药。吴续指12月2日或有罢工行动,而枪手打算在港岛使用AR-15步枪,问「屠龙小队」会否等枪手才一并行动,而吴提到有「2把4匣60弹」手枪,吴有意在凌晨把手枪交予他,但最后由于枪手决定延迟行动而搁置12月2日整个计划。黄振强称计划是使用枪和炸弹,但日期和细节仍商讨中,「佢(吴)谂住点用(炸弹),我都会令我队伍配合佢 」。
控方指吴智鸿把枪手「第一波想尽杀 」、「全民执枪」的说法转发予黄振强,黄理解枪手认为使用步枪后,便会有其他人模仿,故想把杀警数字最大化,当有警员倒地便执枪,便会多人有警枪,做到吴智鸿所说的「武力对等」。
黄计划英皇中心纵火引出警员由枪手射杀
黄振强表示12月3日与吴智鸿于荃湾松记再见面,被告之一赖振邦当日亦有出席,吴智鸿预计星期日便是「大行动」实行之日。其后,吴传送予他一张地图,内包括红蓝炸弹和枪手位置,黄称计划分一大一小炸弹,他会带领「屠龙小队」「引警方到红色点附近」,让警员受惊撤退至蓝色大炸弹。黄振强打算与「屠龙小队」焚烧英皇中心,「一烧英皇我相信好高机率引到警察出嚟」,另枪手会自行判断,待警员与示威者分开之时便射杀警察。
每次行动前会为队友添置防护装备或武器
黄振强续指计划实行日前一周租安全屋,12月7日在安全屋里和张俊富、张铭裕、严文谦等队员交代计划会用枪和炸弹,以及屠龙小队行动中的角色。
黄振强确认翌日在位于湾仔展鸿大厦的安全屋被捕,警方在房间中搜出头盔、防弹背心、防毒面罩。黄振强称每次行动前都会为自己和队友添置防护装备或者武器,「通常系家长售卖或者提供俾我」,由张俊富安排并管理荃湾一工厦仓库摆放物资。黄指于12月8日计划实行前,曾安排张俊富在仓库接收约10块向吴索取的防弹钢板。
被告张俊富、张铭裕、严文谦、李家田、赖振邦及许湛荣同被控一项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6男另被控交替控罪、串谋导致相当可能会危害生命或对财产造成严重损害的爆炸罪。他们再被控一项串谋谋杀罪;李家田另被控一项意图危害生命而管有枪械及弹药罪。女被告刘佩凝则被控串谋提供或筹集财产以作出恐怖主义行为罪。
控方将于本周四继续主问黄振强。
案件编号:HCCC164/2022、HCCC255/2023
法庭记者:苏芷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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