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仔冲突法律系女生暴动罪脱 律政司提上诉获批 发还原审处理 案件8月提讯

2024-06-07 17:19

上诉庭撤销汤嘉欣原审时暴动罪无罪裁决,发还原审法官再作处理。资料图片
上诉庭撤销汤嘉欣原审时暴动罪无罪裁决,发还原审法官再作处理。资料图片

2019年8月31日湾仔大型示威冲突中,21岁法律系女学生去年被裁定暴动及管有攻击性武器罪不成立。律政司就无罪裁决,以案件呈述方式申请上诉,今于上诉庭进行陈词,三位法官决定撤销暴动罪无罪裁决,发还原审法官处理,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则维持无罪原判。女学生获准以1万元保释,案件8月1日区域法院提讯。

2021年,被告汤嘉欣于区域法院被裁定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和暴动罪脱。

律政司指,被告被截停时身上有示威者常见衣物,包括行山杖、雨伞,原审法官忽略装备的重要性,以及忽略在示威者逃跑路线、暴动边陲发现身上有装备的人,法官潘敏琦亦指应考虑环境证供叠加效应。法官彭伟昌、潘敏琦、彭宝琴听罢陈词后,决定撤销暴动罪无罪裁决,将于半年内颁下判词。

早前同案急救员杨光智(26岁)亦被裁定暴动罪脱,据悉他已离港,律政司撤销案件呈述上诉申请。

案件编号:CACC198/2021、CACC150/2022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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