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男教师课堂上非礼8女生摸肩扫胸 认12罪 判囚23个月
2024-06-21 16:15
27岁小学男教师在天水围某校内非礼8名女学生,包括趁女学生举手发问时摸胸、及把女学叫到教师桌前摸胸等。女生们把经历告诉社工而揭发事件。男教师早前承认12项非礼罪,暂委法官香淑娴今(21日)于区域法院判刑,指被告在一年内多次犯案,有女童因被告行为而心理受影响、曾起轻生念头,属加刑因素,被告自私地破坏了幼童安全成长的环境,判囚23个月。
辩方今进一步求情时,指心理报告显示被告Y.W.H. 没有恋童癖,他已有悔意及希望向受害者和家人致歉,希望法庭轻判。被告没有案底,他的父亲在2018年去世,而被告在2020年于教育大学毕业后,进入涉案小学工作,直到案发后被校方辞退,现为食物工厂兼职工人。
香官判刑时,提到法庭早前为案中多名受害女童索取创伤报告,其中女童B有情绪困扰,心理健康受到很大影响及有创伤后压力症徵状,曾起轻生念头,医生建议B接受心理治疗;女童A对男性教师的行为会格外敏感、对成年男性感到害怕及不信任;女童C对自己成为被告目标感到疑惑及质疑是否自己责任;女童D事发前很尊敬被告,对于被告行为感到不解和愤怒;女童X有一段时间对成年男性抱有防备。
香官指案中有一系列加刑因素,受害女童年幼,被告身为教师、犯案属违反诚信,而且他在一年内多次犯案,并对部份女童重覆犯案,女童B更因事件而受到心理影响;而且心理报告显示被告有试图推卸责任及淡化自己罪责,悔意流于表面。香官指被告自私地破坏了幼童安全成长的环境,考虑到案情严重,终判囚23个月。
被告早前承认于2021至2022年间,在天水围某学校内,12度非礼8名年龄介乎9至12岁的女学生。
案情指,8名受害女童均在被告任教的小学就读,女童A在数学堂举手发问时,被告把手掌放在A的左胸;女童B上常识堂时,被告用手扫向B胸部上方及停留约5秒;女童C上完常识堂后,被告把手指放在C的胸部上约3秒;C又在另一节课堂遭被告用手拍了两次近右胸处;女童D上常识堂时遭被告伸手摸肩扫胸;女童E上数学课时,被告把手放上E锁骨位置近5秒;被告曾要求女童F协助准备课外活动,在下楼梯时从后摸F右胸;女童G在常识堂举手发问,被告走近及摸G的左肩近胸处约1分钟;被告曾要求女童X走近教师桌,摸X锁骨及多次摸X胸部。
7名女童A至G向社工倾诉上述经历后,社工告知校方及后报警。X得知其他学生亦曾遭被告非礼后,也告知社工她遭被告摸胸。被告前年11月6日在机场被捕;去年6月因X的事件再被捕。
案件编号:DCCC377/2023、 DCCC698/2023
法庭记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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