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汉拳打邻居后颈 斥对方「噪音挑衅」 被控袭击罪 官准签保守行为
2024-07-10 13:55
64岁男子不满邻居制造噪音,于是在6月于乐富广场挥拳攻击对方,他今于九龙城裁判法院承认一项普通袭击罪。裁判官陈志辉批准被告以1,500元签保守行为12个月,撤回控罪;另付堂费300元,从保释金扣除。
被告为李耀辉,报称自由职业者。案情指,他6月11日下午在乐富广场B区地下近山入口的位置挥拳打一名30岁男邻居区永生
的后颈。当时男邻居问被告为甚么要打他,被告回答说:「成日开门关门大大声,专登挑衅我,打X你咪打X你罗,你咪报警罗。」
被告其后逃去,事主则回家并报警。男邻居颈部红肿,被送往伊利沙伯医院治理。
警员之后在黄大仙地铁站拘捕被告。被告在警诫下表示:「个男人成日喺屋企整啲噪音出嚟挑衅我,我今日喺乐富广场见到佢,一时冲动走埋去打佢。」
案件编号:KCCC1439/2024
法庭记者:房伊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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