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非礼邻居女童罪成 入狱9个月
2024-07-12 16:15
35岁男警2023年9月在葵涌葵馥苑藉词检查煤气,进入邻居家中非礼7岁女童胸部及下体,今年6月被裁定猥亵侵犯罪成。裁判官水佳丽今于粉岭裁判法院判被告监禁9个月。
被告梁桂锋已被停职,他被控于2023年9月20日,在葵涌葵馥苑某单位猥亵侵犯女童X。
求情称本案属单一事件 被告重犯机会不大
法庭取得被告的背景报告以及女童X的心理状况报告。辩方今引述报告为被告作进一步求情,指被告一直有进修及工作,结婚及与异性交往情况正常,一直到案发前都是尽责父亲,认为法庭不能忽略被告儿子当时发生令人担忧的意外一事,可能会令被告行为有单一性的偏差。辩方称,被告今次的行为属单一性,重犯机会不大,而且被告是两子之父,也是家中经济支柱,监禁会带来很大影响。
辩方又称,报告显示女童X虽然有创伤,幸好创伤随着搬家和时间过去等得到缓解,其创伤应可在大人帮助下得到控制。
官对辩方指X「创伤可控」不表乐观
水官则称,X的心理报告指,她从未想过寻求玩伴的父亲帮助时会被侵犯,而且警察应是可信任和依靠的人,但竟然伤害她,令她不能理解。事件后,X在遇见陌生男性时会出现焦虑及恐慌,被告的行为剥夺X正常认识性教育的权利。X指法律程序及落口供为她带来压力,她怕会招致报复,也怕被告再伤害其他人,虽然搬屋令X的情绪有缓和,但法律程序又再挑起这些回忆,辩方盘问更令她不理解为什么真相会被挑战。她现在尽量回避事件,觉得「俾变态佬摸好丑怪」,因此不敢向他人提起。
她在案发后时常发恶梦,梦中被告是恶魔,会杀死她,这令她在睡觉方面出现困难。X又觉得下阴痕痒,需用更多时间来洗澡,报告建议她接受心理治疗。水官说,报告显示事件对X的影响长远,对于辩方大律师所讲的「创伤可控」,她不敢持如此乐观的看法,因为X对两性关系的看法会否扭曲,仍是未知之数,而且事件对X全家都带来相当大的困难。
官指被告知法犯法事后毫无悔意不可原谅
水官指,被告的儿子受伤以及工作上的压力,不是他向天真烂漫的孩子下手的原因。她称被告身为警务人员知法犯法、蓄意犯案,严重违反诚信,而报告亦显示被告仍然否认控罪,毫无悔意。
水官指,被告事发时把握机会伤害没有成人陪伴的7岁女童,行为是不可原谅。她指法庭判刑时需考虑3大因素,包括阻吓他人干犯同类罪行、显示干犯同类罪行会引起的公愤、顾及受害人家人及朋友的情绪,同时保护儿童不受创伤。她因此决定以9个月为量刑起点,认为本案没有减刑因素。
被告自辩称意外触及X身体不被法官接纳
被告受审时自辩称,案发当日事主忽然按动门铃,声称无法开门,被告协助事主开门,期间嗅到刺鼻气味,怀疑事主家中泄漏煤气,于是进入其厨房检查,在厨房尽头发现一袋红色胶袋发出酸臭味。被告忆述当时没留意到身后有人,听到次子哭喊后猛力转身,右手撞上事主上半身,致使对方向后跌,遂马上扶住对方,其后曾用手搭住事主右膊查问,得知对方无恙后离去。
水官6月裁决时指不接纳被告供称转身时意外触碰女童,而且他称其子早前头部受伤,他对此感到忧虑,却殷勤地入屋为女童检查媒气,认为他并不诚实,检查媒气只是藉口。
案件编号:FLCC552/2024
法庭记者:房伊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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