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茶果岭村民入禀指四代长居逾70年 求法庭声明成功逆权侵占禁逼迁

2024-07-24 16:18

八旬老翁昨入禀高等法院要求法庭声明其成功逆权侵占。资料图片
八旬老翁昨入禀高等法院要求法庭声明其成功逆权侵占。资料图片

政府2019年宣布清拆逾400年历史的茶果岭村,计划在原址发展以公营房屋为主的新社区。年近八旬老翁指家中四代长居茶果岭村,自1954年起居住超过70年,昨入禀高等法院要求法庭声明老翁成功逆权侵占,政府业权已告终绝,并要求法庭下令保存逆权侵占证据,在未达成赔偿方案前禁止逼迁或恶意骚扰。

原告为陈劲立,被告为香港政府。入禀状指,原告母亲及伯娘于1954年5月20日向王寿南出资购买茶果岭大街21和22号2座2层高相连水泥房屋,2户人迁入居住,开始逆权侵占,当时原告约9岁半。其后2家人加建围栏,修整山坡,种植果木,饲养家禽,后来再挖掘屋后山坡,加建地基,建设储水池和铁皮屋,期间成功申请电力供应。2户人及后代持续居住逆权侵占,至今四代,连续累积超过70年 ,期间政府从未发起法律诉讼,如政府根据《土地收回条例》收回涉案土地,原告亦不放弃土地占有权或合理赔偿。

原告遂入禀要求法庭声明原告已逆权侵占土地逾60年,根据《时效条例》政府业权已告终绝,原告已获土地占有权,并要求法庭下令保存逆权侵占证据,在未达成赔偿方案前禁止逼迁或恶意骚扰原告及其家人。

案件编号:HCA 1439/2024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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