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桥之家」张健华被指提供虚假资料 遭法援署入禀区院追讨讼费

2024-07-31 12:43

法援署入禀区域法院要求张健华偿还所有讼费。资料图片
法援署入禀区域法院要求张健华偿还所有讼费。资料图片

被指性侵智障女院友、今年被裁定须赔偿83.3万元的「康桥之家」前院长张健华,昨遭律政司入禀区域法院申索。入禀状指,张健华于2016年就高院民事案申请法援及获批,惟法援署调查发现张健华没有披露真实财务状况及提供虚假资料,遂于2018年撤销其法援,现要求张健华偿还所有讼费。

原告为律政司,被告为张健华。

入禀状指,原告代表法律援助署署长向张健华提出申索。2016年5月23日,被告申请法援,以搁置高院民事案件HCA1677/2014的禁制令。同年10月,法援署向张健华批出法律援助证书,但后来调查发现张健华没有披露其真实财务状况、并作出失实陈述或提供虚假资料,法援署于2018年8月17日撤销张健华的法援。

原告现循《法律援助规例》第9条,向张健华追讨所有法援署曾为其支付的讼费及利息;入禀状未有列明详细金额。

翻查资料,上述民事案件中,原告为经营院舍「康桥之家」的智友集团有限公司,原告向法庭申请禁制令,要求禁止张健华及其胞弟张健民进入康桥之家。

案件编号:DCCJ 4299/2024
法庭记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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