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马洲乘客登车欲往元朗 红的司机表示不适拒载 被裁定拒载罪成罚款4000元停牌1月

2024-08-01 16:23

法庭认为红的司机郑伟德是拒载后始表示不适,裁定他拒载罪成,判罚款4000元兼停牌1个月。资料图片
法庭认为红的司机郑伟德是拒载后始表示不适,裁定他拒载罪成,判罚款4000元兼停牌1个月。资料图片

有家庭2月中在落马洲口岸的士站登上一辆市区的士,的士司机知悉对方前往元朗后表示身体不适,著对方乘搭新界的士。的士司机今日在粉岭裁判法院否认拒载罪受审,暂委裁判官朱仲强即日裁决指案发片段显示被告拒载后才表示身体不适,裁定拒载罪成。朱官指乘客登上另一辆的士后被告仍上前拦截,态度恶劣,判处罚款4,000元,停牌1个月。

事主与家人落马洲口岸的士站登上被告「红的」

被告郑伟德被控一项在的士站没有接受租用罪,今自行抗辩。女乘客刘慈容(音译)作供指,今年2月19日下午约5时半,与胞弟一家四口在落马洲口岸的士站等候五座位的士,想尽快带发烧侄女前往元朗博爱医院及同区屋苑溱柏,惟现场没有俗称「绿的」的新界的士,故改乘搭俗称「红的」的市区的士。

被告得悉目的地为元朗后要求事主改搭「绿的」

刘慈容续指当时被告先助其搬行李,被告得悉目的地为元朗后,要求刘改搭「绿的」,自己一度向被告指「最多加返啲钱畀你」,然而被告坚称身体不适,拒绝接载。刘慈容忆述登上「绿的」后,被告却站在车前,阻止开车,结果双方争执引起警方注意。

被告称当时「唔舒服」却遭事主家人辱骂

被告亲自盘问时,指自己当时曾称「我想唞一唞、唔舒服」,惟遭刘慈容胞弟粗言辱骂,遂因刘慈容报警而站在车前,「唔畀佢走住,等差人来处理」。刘慈容反驳指当时听不到粗言辱骂,亦否认自己报警。

自辩指长时间工作不宜驾驶 不甘被「侮辱母亲」

被告郑伟德出庭作供指,当日在的士站轮候时已经长时间工作,自觉不宜驾驶,为免「揸住五条人命冒呢个险」,又遭刘慈容胞弟「侮辱我母亲」,反问「乘客系咪可以喺车厢里面侮辱司机?」遂寻求警员协助。被告否认知悉目的地后拒载。

官称被告拒载后始称身体不适裁拒载罪成

朱官即日裁决指若被告身体不适,应马上离开的士站休息,不应让乘客上车,加上案发片段显示被告拒载后才表示身体不适,而非一早表明。朱官续指案发片段显示刘慈容胞弟仅称「X街」,没有辱及被告家人,「虽然有讲粗口,但法庭认为都系温和」,遂不接纳被告受对方刺激而挡路,裁定拒载罪成。朱官判刑指乘客登上另一辆的士后,被告仍上前拦截,态度恶劣,判罚款4,000元,停牌1个月。

案件编号:FLS6218/2024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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