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男涉泼水节向警员记者射水袭击案 TVB摄影师称遭「批踭」感被告有攻击性

2024-08-05 13:25

TVB摄影师谭永文供称案发日遭曾维诚等人射水、批踭,感觉被告有攻击性。锺健华摄
TVB摄影师谭永文供称案发日遭曾维诚等人射水、批踭,感觉被告有攻击性。锺健华摄

九龙城2023年4月泼水节期间,包括Youtuber「勇狗」曾维诚在内的3名男子,涉以水枪射向3名警员及3名无綫新闻记者,被控袭警及普通袭击罪一案,今于九龙城裁判法院续审。无綫摄影师谭永文供称,事发时3名被告近距离向他及2名同事射水,他更被曾维诚「批踭」,感觉被告的行为有攻击性,于是向在场警员求助,但未想过要报警,最后是警方主动透过公司请他协助调查。

被告为26岁报称的士司机的曾维诚、26岁报称文员的叶嘉健和31岁报称成人用品商人的袁子健。3人被控于2023年4月9日在九龙城贾炳达道与衙前围道之间一段的城南道袭击执行正当职务的警务人员,即辅警警员6553、8591和女辅警警员6605,以及袭击男子吴家轩和李天耀;曾维诚和袁子健另被控于同日同地袭击男子谭永文。

左起被告叶嘉健和曾维诚。锺健华摄
左起被告叶嘉健和曾维诚。锺健华摄
被告袁子健否认控罪。
被告袁子健否认控罪。
无綫记者吴家轩。
无綫记者吴家轩。

TVB摄影师指3被告愈企愈埋射水

无綫摄影师谭永文作供指,2023年4月9日下午约3时与记者李天耀及吴家轩到九龙城采访泼水节活动,当时记者穿公司提供的黄色雨衣,他则身穿自购防水功能较好的蓝色雨衣,也有替摄影机包上一层胶袋用作防水。谭指当日下午约3时半,他们在贾炳达道接​近城南道​附近的地方「做扒」(电视台记者在现场持咪对镜头读白),并在现场找来约5至6个小朋友来与记者互相射水,以营造拍摄效果,期间也有另外一些成人及小朋友自行加入,导致愈来愈多人向记者射水,令他们说话困难。谭永文去年4月27日于列队认人程序中,认出3名被告当日分别身穿红色、黑色、黄色上衣,有份加入向记者射水,谭今日在庭上也认出3人。

谭永文称,事发时曾维诚向记者射水、「愈企愈埋」,另2名被告则站在较远的地方,曾维诚及袁子健都有一边射水、一边大叫「TVB、TVB」,他觉得3名被告有攻击性,记者脸部被水射中后闭上眼、掩脸、低头,「好似抖唔到气」。谭永文当时见情况混乱,于是暂停拍摄,对记者及小朋友说:「暂停,我哋唔做住啦。」但谭永文没向3名被告说话,只是叫2名记者离开,跟他转到近衙前围道的位置拍摄。

劝退曾维诚不果更遭「批踭」反问「嬲呀?」

不过,3名被告仍尾随他们射水,谭遂把手放在曾维诚的肩上,对曾说他们正在工作,希望他先不要玩。曾维诚不听,后来袁子健也加入一起向谭永文的脸部射水,谭永文于是再对他们说:「先生,我哋做紧嘢,唔好阻住。」曾维诚回应说:「我都做紧嘢啊!」,并继续追住记者射水,又撞到谭永文的左手臂,令他整个人向后退。庭上播放事发时影片,谭永文确认,他被曾维诚「批踭」后感到生气,于是看着他,但没对他说脏话,曾维诚则对他说:「嬲呀?」

谭永文说,曾维诚从正面向他射水,而袁子健则在侧面向他射水,曾维诚射水的力度是水打在脸上会痛的程度,但袁子健因为只是站在旁边射水,相对来说力度没那么痛。谭永文指,当曾维诚撞他后,觉得已无法和他理论,于是决定向警员求助,并将被曾维诚撞一事告诉警员,警员劝3名被告离开,拍摄最终完成。谭永文说,虽然在泼水节现场被水射湿是预料中的事,但3名被告比其他在场人士手持更大型的水枪、更近距离地向他们射水,而且曾维诚在不停咆哮叫嚣,态度令他觉得有攻击性。

否认曾大力推对方

曾维诚代表律师盘问谭永文时,谭表示,在两次劝曾维诚但对方都不听后,他心想:「唔得喇,一定要搵警察。」曾维诚一方指出,谭永文事发时没因被​告行为而感到人身安全受威胁,谭不同意。谭称事发日没即时报案,后来也没主动向警方报案、没想过要这样做,但几天后警方透过公司请他协助调查。曾维诚一方指出,谭永文其实曾拍曾维诚的肩,力度大至将曾维诚整个人拉后,而谭也有很恶地对曾说:「咁大个人仲学啲小朋友咁玩。」,谭对此表示不同意,但他同意当时其实可与同事离开泼水活动主办方规定可泼水的区域,但他们选择留下。

袁子健一方盘问谭永文时,谭称同意事发时现场所有地方,包括行人路的射水情况也很激烈,他同意自己被人射水时曾面露笑容。谭同意指,肯定曾维诚在事发时有大叫「TVB」,但不肯定袁子健是否也有叫。袁子健一方引述谭永文向警方录取的口供指,谭当时只是说「男子1」(曾维诚)不停滋扰他及撞他,而不是所有被告都有这样做,谭同意。

TVB记者称曾挥手示意兼开口要求被告暂停射水不果

无綫记者吴家轩作供指,案发日在泼水节活动现场「做扒」期间,突然感觉到有比较强力的水枪向他们射水,令他眼镜及耳朵被水弄湿,他摘下眼镜抺乾,同时转身挥手示意并开口要求在场人士暂停射水,让他们先完成拍摄。最后他和李天耀决定听从谭永文建议,转到另一地方完成拍摄。

吴家轩称,在现场玩水的小朋友手持的水枪比被告的小,威力较弱。吴家轩在列队认人程序中认出曾维诚及叶嘉健,但未能认出袁子健。他说起初曾维诚站得离他最近,肯定曾向他射水,而站得较远的叶嘉健及黄衣人士则不肯定有否向他射水,只见他们的方向有水射过来。

不认为属恶作剧 算「玩得过份咗」

吴表示,当他和两名同事尝试走到衙前围道附近继续拍摄时,曾、叶2人及黄衣人士尾随他们射水,他听到有人大叫「TVB」,谭永文其后向警员求助。吴家轩指,起初觉得3人只是闹著玩,其后却觉「唔系玩咁简单」,因「只系玩下」的人不会一直跟着他们射水,而且不会瞄准他们的头及颈来射。

辩方盘问时指,曾维诚不是唯一近距离向他们脸部射水的人,在场也有小朋友向他们脸部射水,而且手持的水枪并不是小型水枪,吴同意。曾维诚一方引述事发日的影片指,吴家轩被人射水时脸带笑容,吴回答称不肯定当时自己是否有笑。吴说事后警方主动透过公司​请他协助调查关于3名被告扰乱秩序事宜。吴不认为事件属恶作剧,但可算是「玩得过份咗」。

同意若非警方主动联络不会报案 

吴家轩同意,若非警方主动联络他协调查,他是不会报案,因即使被射水后感不高兴,也不一定会报警,只会在有人受伤或器材损毁时才会报警。吴说觉得被告的行为不是针对他本人。他事后看过被告发放事发日拍摄的影片,不觉得被告令其人身安全受威胁,只觉被告阻碍他工作。

控方​应辩方要求再传召无綫记者​李天耀回答补充问题,内容关于李在事发时是否愿意被3人射水。李天耀回答说,不同意3名被告近距离不停向他射水。

案件编号:KCCC2666/2023
法庭记者:房伊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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