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向女子泼精液 城大博士生认非礼候惩 求情称实验室熬夜受压犯案 官斥行为对受害人极大侮辱
2024-08-08 16:57
29岁城大男博士生涉于今年6月初在城大校园内将精液从后泼向一名女子,他今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一项非礼罪。辩方求情指被告案发前因在实验室内熬夜而倍感压力,希望法庭考虑被告初犯而轻判。裁判官李志豪指被告行为是对受害人极大的侮辱,决定先索阅被告的精神科医生报告协助判刑,案件押后至9月6日,期间批准被告以2,000元保释。
内地来港博士生被控非礼及游荡罪
被告来常伟报称为城市大学博士生,居于深圳市。他被控一项非礼罪,指他于今年6月6日在九龙深水埗达之路83号香港城市大学李达三叶耀珍学术楼由地下至一楼的2号电梯,猥亵侵犯另一人女子X;另被控一项交替控罪,于2024年6月6日,在香港九龙深水埗达之路83号香港城市大学李达三叶耀珍学术楼由地下,在上述公众地方游荡,意图犯可逮捕的罪行。被告今日承认非礼罪名。
大学内尾随女子并从后泼精液
案情指,今年6月初下午3时许,被告在城大尾随一名素不相识的女子X搭乘电梯时,一只手举著手机,另一只手拿著疑似装有不明液体的试管。随后女子X感到背部和臀部疑被沾湿,往洗手间查看后发现衣服被不明液体溅到,遂报警求助。
警方调查检获内含被告精液试管
警方进行调查后,今年11月在又一城拘捕被告,并在被告的办公室和实验室搜获一支内含被告精液的试管和一支吸管。被告在警诫下称「不小心把含有精液的水溅到那名女士的背上」。
求情称实验室内熬夜承受压力下犯案
辩方求情时指,被告没有任何定罪纪录,曾获取全额奖学金,惟案发时因在实验室内熬夜而感到十分大压力,现已明白其行为不可取,希望法庭考虑被告初犯而轻判。李官称其行为是对受害人极大的侮辱。
案件编号:WKCC2559/2024
法庭记者:黄巧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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