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司陆振中涉非礼女下属 辩方重提残厕 女事主情绪激动 哭诉辩方「精神虐待」

2024-08-20 17:15

陆振中否认非礼和袭击等罪受审。何健勇摄
陆振中否认非礼和袭击等罪受审。何健勇摄

沙头角分区时任指挥官陆振中涉残厕3度强逼女警口交案,今区院续审。辩方续盘问涉案女警时提起残厕事件,女警随即情绪激动,质疑辩方「点解你成日都讲残厕!」,又称「你系咁精神虐待我呀!」。另外,辩方问起女警为何在翌月饭局打算送被告回家。女警解释当时没有想到性侵事件,指被告打算驾驶,「如果你俾佢揸到车出去,撞死人咁点算」,指自己良心「唔会过意得去」、「我要每晚瞌埋眼瞓得着,先系一个好警察」。审讯明续。

性侵事件后仍送醉酒被告 X:撞死人点算?

被告陆振中(43岁)否认于前年6月22及23日,在粉岭联和墟街市熟食中心伤残厕所内3度非礼女子X;及同年7月15日在粉岭牵晴间停车场危险驾驶、袭击X及造成身体伤害、蓄意伤害蔡文浩及袭击赖文显。

辩方大律师郑明斌今天盘问时,提及7月15日晚宴后,女事主X、督察蔡文浩及赖文显尝试送被告回家。辩方质问,X称早前曾遭被告侵犯,当时会否感到抗拒或害怕。X解释没有想太多,并指被告明显酒醉,「如果你俾佢揸到车出去,撞死人咁点算?」、「我作为警察,见到警司级嘅人准备做错事,我系咪可以唔阻止吖?」。

X指辩方大状对她精神虐待 「你想我唔指证佢之嘛!」

X续称,自己当刻没有想起性侵事件,并哽咽道「系人命呀,唔系性侵咁简单」,自己无法「赔返人命畀人哋」,「我良心唔会过意得去呀成世,我要每晚瞌埋眼瞓得着,先系一个好警察」。X又指的确可以任由被告酒后驾驶,但她「做唔出」。

辩方后续盘问时重提残厕事件,X随即情绪激动,质疑辩方「点解你成日都讲残厕!我唔想再讲残厕呀!」,更在庭上哭泣及称「你想我唔指证佢之嘛!你系咁精神虐待我呀!」暂委法官劳洁仪须一度休庭,让X平复心情。

案件编号:DCCC137/2023
法庭记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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