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司陆振中涉非礼袭击女警案 辩方指女警向被告披露违纪 包括隐瞒同袍缺勤 禁区内划独木舟等

2024-08-22 14:10

被告陆振中。资料图片
被告陆振中。资料图片

沙头角分区时任指挥官陆振中涉非礼及袭击女警案今续审。辩方盘问女事主时,指出女事主和两名督察曾在饭局上向被告提及沙头角警区违反纪律一事,3人披露有警员迟到早退和缺勤、亦有上级带朋友进入禁区划独木舟及有上级带私人犬只到警署游玩,而3人协助隐瞒或参与其中,故希望被告在违纪调查中提供协助;女事主一概否认。下午续审。

X指在被告酒后驾驶期间曾极力阻止

辩方大律师郑明斌盘问女事主X,续提到2022年7月15日牵晴间停车场内,X称被告陆振中(43岁)酒后打算驾驶、而X与两名督察尝试阻止,却遭被告袭击。辩方播放停车场闭路电视片段,指X当时多次登上及离开被告驾驶的私家车。X称无法解释原因,指情况非常混乱,被告是「失控状态」,而她不停尝试阻止被告开车。

X称她当时感到害怕,称被告「好大只」、「当时已经觉得佢系一个暴力嘅人」。辩方质疑,当时X没有理由多次登上被告的车。X称「我系一个警察」。辩方追问,所以便要「奋不顾身」阻止?X回应「直觉话我知,我要阻止佢」。

X续称,其后车门曾经锁上,她感到不知所措,「我条性命喺被告手上,佢揸紧架车,我又走唔到」、「佢如果做一啲可怕嘅事情,我条命就可能真系会无」、「如果我因为咁而死左,我屋企人会好伤心」。

X否认向被告披露为同袍隐瞒缺勤等违纪事宜

辩方向X指出,当晚饭局上,X、督察蔡文浩及赖文显曾经与被告谈起工作辛苦等投诉,而被告回覆称自己可能比较严厉,「希望上下一心执行禁区开放计划,大家共同进退」。X不同意。

辩方续指,X等人又向被告提起沙头角警区内部因为违反纪律而受调查一事,3人披露有警务人员迟到、早退及缺勤,而3人曾为同事隐瞒、批出加班费、安排调快时钟和闭路电视时间;更有上级带朋友到禁区范围内划独木舟,而3人曾安排警员到警员康乐休息中心移出独木舟;及有上级曾带私人犬只到警署内外游玩;隐瞒特遣队在农历新年缺勤;3人为免违规同事供出事情,曾安排两名警员支取长假、直到退休,以躲避调查。X均不同意。

辩方指被告拒承诺助X等人于包庇违纪事件上「大事化小」

辩方指出,X等3人希望被告在有需要时为他们求情、大事化小、甚至小事化无,并向被告表示担心被揭发隐瞒、包庇及参与违纪事件等,并因被告认识新界北总区时任指挥官曾正科,故希望被告协助,而被告则表示「咁大件事,你哋俾我消化下先啦」,3人则情绪激动及希望被告承诺协助,但被告称无法承诺,指可能干犯公职人员行为失当,建议日后再谈;被告其后打算离开,蔡文浩「揽住」被告离开包厢,而X和赖文显尾随。X一概不同意。

辩方向X展示一份X在2022年3月14日撰写的调查报告,X确认因为当时她的上级收到匿名投诉信,指沙头角警署有同事迟到早退,因此指示X翻看闭路电视及撰写报告,并注意到有两名女同事提早下班。

X称无印象曾被要求辨认疑违规警务人员身份

辩方另向X展示一份有关督导责任的中途报告,当中提到沙头角警署内86人涉嫌违规,另有58人因闭路电视像素低而无法辨认身份。X称没有印象,又指辩方应询问撰写该报告的人士。暂委法官劳洁仪问到,X有否被要求辨认该58人。X亦称没有印象,因为事隔已久。辩方又问X,她有否被上级要求严加管辖下属上下班。X初时称她没有受到处分,后来称没有印象。

辩方又问到,X曾否听说过有人在禁区内划独木舟、及在警署内看见独木舟。X称不曾听说,但指被告曾留意到警署内有独木舟,并指示X去找出该独木舟的主人,最终X发现该独木舟属于一名督察,并联络对方来取回独木舟。

辩方另指,时任警长46174在2022年7月2日至9月25日、及9月27日至翌年5月20日休假,共休假322日,问X有没有印象。X则指印象中对方不在她管辖下。

案件编号:DCCC137/2023
法庭记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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