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连主席陈宝莹无牌筹款罪成 上诉驳回维持原判 拟申请上诉至终院

2024-08-27 12:05

陈宝莹庭外称,上诉失败乃意料中事,但仍不满结果,表明有意申请上诉至终审。刘晓曦摄
陈宝莹庭外称,上诉失败乃意料中事,但仍不满结果,表明有意申请上诉至终审。刘晓曦摄

社民连主席、「长毛」梁国雄妻子陈宝莹,涉于2021年在旺角东天桥摆街站,以易拉架展示「捐钱撑长毛」等字眼,及募资平台Patreon及PayMe的二维码。陈宝莹经审讯后被裁定无牌筹款罪成,罚款1,000元,她不服定罪上诉,指出网上平台只是媒介,并非公众地方,故无牌也没有违法,惟暂委法官姚勋智指法例同时规管组织筹款活动,可见原审决定无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陈宝莹不满结果,表明有意申请上诉至终审法院,现需时准备文件。

陈宝莹被票控没有许可证而在公众地方筹款罪,她被控于2021年7月24日,在旺角洗衣街之行人天桥上近弼街,无合法权限或解释而在公众地方组织、参与或提供设备以进行筹款活动,且并非根据及按照社会福利署长或民政事务局长发出的许可证而进行该活动。陈经审讯后被裁定罪成,罚款1,000元。

上诉方主要争议点是网上平台空间是否属于公众地方,若网上平台不属于公众地方,只是互联网媒介,案发时没有在公众地方实际收集金钱的行为,便不构成无牌在公众地方筹款罪。法官姚勋智则指,条例除了规管收集金钱行为,亦规管组织、参与筹款活动及提供设施等行为,若罪行只规管在公众地方实际收集金钱的行为,「根本是相当狭窄」,不符立法目的,认为网上平台不属于公众地方的争论点难以成立。

姚官续指,陈宝莹在街站以麦克风及扩音器呼吁路人筹款,以易拉架展示募资平台Patreon及PayMe的二维码,已是组织筹款活动及提供设施,事前没有获得许可证已属犯法。姚官裁定原审裁断正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陈宝莹庭外指,上诉失败的结果是其意料之中,但坚称她当时摆街站只是宣传政治理念,没有组织筹款活动,她只是以易拉架展示募资平台的二维码。陈质疑法官没有诠释条例中「收集金钱」及「公众地方」的定义,担心法律允许政治组织的合法活动空间范围不断收窄,会令言论自由受到打击。

案件编号:HCMA116/2023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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