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连10人摆街站涉未经批准筹款案 押后10.31再讯

2024-08-30 10:14

陈宝莹等10名被告被指未经批准筹款一案,押后至10月尾再讯。房伊媚摄
陈宝莹等10名被告被指未经批准筹款一案,押后至10月尾再讯。房伊媚摄

包括社民连主席陈宝莹在内的10人于去年在铜锣湾及湾仔等地3度摆街站,期间涉因在未经批准下筹款及展示一块黑布横额而遭票控26罪。案件今于东区裁判法院再讯。陈宝莹代表其他被告申请押后案件至11月或12月答辩,以待2宗高院案件的上诉及裁决结果出炉。裁判官梁雅忻将案押后至10月31日再讯,同时表明若到时被告未准备好答辩,可用书面通知法庭。

要求押后待两同类案有结果再讯

陈宝莹庭上表示,所有被告均申请押后答辩,以待陈宝莹就另一宗2021年旺角东天桥摆街站无牌筹款案上诉至终院的结果、以及潘连花被票控「于政府土地未经准许而展示招贴或海报」的裁决结果出炉;陈宝莹拟就其2021年案件申请上诉至终院,而潘连花案则于9月26日续审。陈宝莹指,本案10名被告的抗辩理由以此2宗案件为基础,与他们的答辩方向有密切关系。

陈宝莹说,会争议法例上对在公共空间筹款的定义,以及是否适用于网上世界的情况,例如当被告在现实世界中没呼吁他人捐款,也没有宣传品,只展示二维码就被当成在街上进行筹款活动的情况。她说也会争议执法相称性,以及检控时间的问题。控方不​反对押后案件。

争议公共空间筹款定义及执法相称性等

梁官认为将本案押后至10月或11月处理会比较合适,若到时2宗高院案件仍未有结果或被告认为时间仍太早,可用书面形式通知法庭,因此押后案件至10月31日再讯。

被告分别是陈宝莹(67岁)、周嘉发(31岁)、余炜彬(30岁)、李盈姿(54岁)、唐婉清(74岁)、黎嘉丽(45岁)、卢德华(62岁)、陈子祥(57岁)、张铬聪(20岁)、曾健成(68岁)。

上述被告被控于2023年4月2日、4月30日、5月28日分别在铜锣湾记利佐治街与东角道交界的行人道路上及湾仔地铁站A3出口外的行人道路,无合法权限或解释且没有社会福利署署长或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发出的许可证,组织、提供设备以进行或参与筹款活动;陈宝莹另被控于4月2日、4月30日及5月28日,于同地未经准许而展示招贴或海报,即1块黑布横幅。 

案件编号:ESS35029-35035/2023、38408-38426/2023

法庭记者:房伊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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