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汉过马路遭小巴撞卷车底毙命 司机承认危驾致他人死亡判 囚1年

2024-09-02 11:34

六旬汉过马路遭小巴撞卷车底毙命,司机承认危驾致他人死亡罪判囚1年。资料图片
六旬汉过马路遭小巴撞卷车底毙命,司机承认危驾致他人死亡罪判囚1年。资料图片

6旬男子去年8月初在长沙湾青山道持拐杖过马路时,遭一辆小巴撞上及卷入车底,进院抢救后不治。警方拘捕涉案47岁小巴司机,他今于区域法院承认危驾导致他人死亡罪。案情指,被告在警诫下承认当时没有注意到行人过路处右方,直至听到「嘭」一声,他才停车及发现死者在车底;验尸报告指死者身上多处致命伤,其躯干有轮胎痕。法官叶佐文判处被告入狱1年、停牌5年并须上驾驶改进课程。

47岁被告陆希文,今承认一项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罪。

案情指,去年8月9日上午,63岁男死者张英羣持拐杖、以极慢步速沿青山道行走,行至青山道与元州街交界的行人过路处,死者一度停下等候车辆驶过。被告当时驾驶小巴沿元州街往青山道方向行驶,驶向上述行人过路处时,死者在车路上的过路处站定,在小巴右前方,但小巴继续行驶及撞上死者, 死者被困车底及遭推向前方。

「我净系望左边」

被告在现场警诫下承认「我净系望左边,无留意到右边,听到嘭一声,刹车落车睇就见到有个人喺车底。」

救护员接报到场时,死者已经没有反应,送往玛嘉烈医院抢救,同日早上证实不治。验尸报告指出,死者死因是多处受伤,身上有多处致命损伤,其中躯干有轮胎痕,显示死者遭车辆辗过,其头部、胸腔及腰椎均有骨折,肺、肝及脾亦有撕裂。

案件编号:DCCC440/2024
法庭记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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