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业总工会接获多宗输入外劳被剥削投诉 有个案要无偿加班2日、扣起半份粮

2024-09-04 14:00

香港建造业总工会的「外劳权益关注组」今日(4日)召开记者会,表示收到多名外劳投诉。黄伟强摄
香港建造业总工会的「外劳权益关注组」今日(4日)召开记者会,表示收到多名外劳投诉。黄伟强摄

香港建造业总工会的「外劳权益关注组」今日(4日)召开记者会,表示由3月起收到多名外劳投诉,指自己或工友被外劳管理公司剥削。关注组要求有关总承建商立即采取行动著好管理工作,亦希望政府相关部门加强监管、严厉执法。

关注组表示,收到在机场三跑项目工作的数十位外劳反映,管理公司要求工友交出提款卡,以各种理由剥削工友超过半数工资,起初工友选择忍耐,但管理公司其后变本加厉,要求工友签署确认收取全额工资文件,工友拒绝签署后,管理公司便威胁解雇涉事工友。

左起:香港建造业总工会权益及投诉主任吴伟梁、建造业总工理事长周思杰、副理事长赵建强、权益干事徐汉斌。黄伟强摄
左起:香港建造业总工会权益及投诉主任吴伟梁、建造业总工理事长周思杰、副理事长赵建强、权益干事徐汉斌。黄伟强摄
关注组展示与外劳的对话。黄伟强摄
关注组展示与外劳的对话。黄伟强摄
有外劳表示被雇主威胁。黄伟强摄
有外劳表示被雇主威胁。黄伟强摄
有外劳表示开工不足。黄伟强摄
有外劳表示开工不足。黄伟强摄
有外劳指人工被扣起一半。黄伟强摄
有外劳指人工被扣起一半。黄伟强摄
黄伟强摄
黄伟强摄
有外劳指薪金被扣。黄伟强摄
有外劳指薪金被扣。黄伟强摄

另有20名外劳工友向总工会求助,称到港完成5天「安全培训」后,被管理公司要求支付港币8,500元的培训费用,如果工友不肯支付,则威胁会被解雇;管理公司亦在外劳合约中订明,工友每月工作24天,公司只支付24天的薪金。假若超时工作,公司须要支付加班费,惟工友发现每月工作26天,无偿加班两天。假若工友请假,则在24天的薪金内扣取款项。

另外,亦有十多名泥水外劳投诉,被管理公司要求购买指定的手工具(包括坭水震动器、手电钻),共花费一万多元。同时,工友从内地宿舍出发上班,亦被要求每日支付港币160元的交通费用,即使工友没有上班,公司仍无理扣取费用。

香港建造业理事长周思杰表示,虽有部分工友尝试求助劳工处,但因需要实名进行指证,担心无法再到港工作及尚未赚回中介费等考量而放弃。他续指,香港建造业总工会对于管理公司无理欺压剥削外劳权益的行为感到十分愤怒、失望,外劳理应享有「补充劳工优化计划」及其他行业输入劳工计划下的雇员权益及福利。总工会要求有关总承建商立即采取行动,做好管理工作,而特区政府相关部门须加强监管、严厉执法、有效打击外劳被剥削的种种行为,而业主、大判做好监督管理工作,从源头杜绝问题。

劳工处:外劳与本地工人同受保障

劳工处就事件回覆《星岛头条》查询,指输入勞工与本地工人同样受本港劳工法例的保障。而今年1月至8月,处方共收到6宗建造业输入劳工的投诉。劳工处的劳工督察不时进行突击巡查,到输入劳工的工作地点及雇主提供的居所视察,查核雇主有否遵守《雇佣条例》和「补充劳工优化计划」的规定。 

发言人表示,政府一直采取多管齐下的策略,包括使用标准雇佣合约、巡查、执法、教育推广等,致力保障输入劳工的权益和福利。当中包括雇主须与外勞签订根据相关输入劳工计划订定的标准雇佣合约,并根据合约以自动转账方式,将工资直接存入外劳在港的银行户口。 

就雇主提供的居所而言,雇主可从应支付输入劳工的工资中扣除其占用期间的住宿费,有关款项应等于该期间的实际住宿成本,或按标准雇佣合约计算期间应支付给输入劳工的工资(不包括超时工资)的10%,两者以较少者为准;外劳则须承担居所的水、电力、煤气等费用。 

此外,根据《雇佣条例》规定,在港经营的职业介绍所只可在求职者(包括外劳)成功获聘后,向其收取不多于首月工资10%的佣金。如有足够证据证明职业介绍所违反劳工法例,劳工处会提出检控,并考虑撤销或拒绝续发其牌照。 

发展局关注投诉 吁相关人士举报

发展局表示关注有关建造业外被剥削的投诉,又明白个别外劳未必熟悉本港情况或有其他担心,因此未必愿意向政府部门举报。局方强调,即使在现有法规及建造业输入劳工计划的规定下已有机制跟进及惩处有关违规行为,当局仍需要协力始能找出罪魁并将其绳之于法。局方呼吁相关人士向政府部门举报,当局定必严肃处理;发展局及劳工处亦会继续向建造业工会等持分者主动了解个案跟进。 

记者:方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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