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屋苑前保安主管涉向4下属收贿助编「笋更」被控5罪   押11月再讯

2024-09-11 12:22

案件今日在东区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资料图片
案件今日在东区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资料图片

私人住宅屋苑前保安主管涉于2022年至2023年从4名下属保安员收贿共逾1万元,作为编更时为他们编配可获额外津贴的更份;保安主管遭廉署落案起诉,被控5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案件今(11日)在东区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辩方申请押后案件,控方表示同意。主任裁判官苏文隆批准将案押后至11月6日,以待辩方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见。被告续准以现金1000元保释候讯,期间不得离开香港、不得接触控方证人。

59岁被告邓广祥为北角私人住宅屋苑百福花园前夜更保安主管。

控罪指,被告被控作为代理人,即百福花园业主立案法团雇员,分别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2022年2月1日至2023年1月3日、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包括首尾两日),在香港,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分别从周丽娟、朱荷妹、黄晓辉、施燕宜接受利益,即接受形式分别为现金港币1500元、600元、3600元、3300元、1200元的馈赠、贷款、费用、报酬或佣金,作为该邓广祥作出或曾经作出与其主事人的事务或业务有关的作为 (即分别向该周丽娟、朱荷妹、黄晓辉、施燕宜编配特别更份或继续编配特别更份)的诱因或报酬,或由于该邓广祥作出或曾经作出上述作为而接受该利益。

案件编号:ESCC 2360 / 2024
法庭记者:房伊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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