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发布具煽动意图自制刊物违《维护国家安全条例》 中年汉判监14个月

2024-09-20 10:28

区健威承认发布具煽动意图刊物罪,违《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资料图片
区健威承认发布具煽动意图刊物罪,违《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资料图片

失业23年、靠父亲接济及综援金过活的58岁男子,于社交媒体4个帐户发布239则具煽动意图讯息,包含以「革命无罪,造反有理」的字句制作影片,违反《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涉案男子被控一项「明知而发布具煽动意图的刊物罪」,今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控罪,判监14个月。总裁判官苏惠德斥被告目无法纪,指纵使被告帖文内容重重复复,但可形成洗脑式效果,容易把思想植入别人的脑海中。

被告区健威(58岁)报称无业,由大律师关文渭、梁丽帼及司徒子朗代表。

被告承认明知而发布具煽动意图的刊物罪

被告被控于2024年3月23日至6月19日期间在香港,明知刊物具煽动意图而发布该等刊物,即在YouTube、Facebook 及X发布陈述、相片及/或图片,具意图:引起中国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区的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定的国家根本制度的憎恨或藐视,或对其离叛;引起中国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区的人,对特区的宪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机关的憎恨或藐视,或对其离叛;及或煽惑他人作出不遵守特区法律或不服从根据特区法律发出的命令的作为。

官:涉案罪行具预防性要旨

总裁判官苏惠德指,立法机关提高「煽动罪」的最高刑罚,法庭判刑须反映罪行的严重性及立法机关立场,阻吓性也是量刑原则;法庭亦必须顾及此项罪行具备预防性的要旨。苏官指,不会视被告为积犯,因此在考虑控罪的严重性时,不会对他的前科给予比重,但被告一项类同的纪录,可被视为加刑因素。

涉案帖文内容挑战国家主权 

苏官称,就内容而言,相关的帖文主张推翻中央政权、特区政府,又提及台湾问题、敏感的日子等,明显是挑战国家主权;当中亦多次诋毁及咒骂领导人、特首以及执法部门,目的是挑起他人的离叛和蔑视。苏官说,纵使内容重重复复,颇为单调,但因不停重复,形成洗脑式的效果,容易把思想植入别人的脑海中。

官斥被告目无法纪

辩方指被告没有刻意隐藏身份下犯案,但苏官认为这代表被告视法律如无物,目无法纪;纵使他人对被告的煽动行为反应冷淡,只代表本案不具备加重刑责的因素。

出狱未几再犯案为加刑因素

苏官指,被告早前刑满出狱后不久又再犯案,此乃加刑因素,因此把刑期上调3个月、整体量刑起点为21个月,因被告认罪,最终刑期下调至14个月。

辩方不争议《维护国家安全条例》24及25条合宪性

辩方大状求情指,原本有意就《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第24及25条的合宪性作出法律争议,但由于终审法院在谭得志案中拒就「若煽动罪毋须证煽暴意图,有否过份限制言论自由而违宪」这个争议批出上诉许可,辩方决​定不就合宪性作出法律争议。被告因此选择认罪。辩方称,被告于2023年12月14日因干犯类同罪行,被判监6个月。辩方认为,无论如何,法庭都不应以维护国家安全为由,判与「预防性羁押」无异的长期监禁。

辩方认为本案控罪不具预防性

辩方表示,不同意本案控罪具有预防性要旨,又援引马俊文案指,「煽惑罪」是普通法的罪行,属预备性质,与本案的「煽动罪」不同。关文渭指,如控罪并非预防性,法庭可考虑被告行为是否会煽动他人憎恨;但若控罪是预防性,法庭不需考虑行为是否成功煽惑他人作出实质罪行。

追纵者得20人平台有如网上回声室非为煽惑他人

辩方提到,涉案的煽动性内容是转发他人的制作,内容反反覆覆,亦不涉及鼓吹暴力,近乎是情绪上的发泄行为,情节不及其他裁判法院的案例严重。关文渭称,而且被告网上社交平台帐户的总追纵者只有20个,少得可怜,被告的平台有如网上回声室,只有志同道合的人听自己想听的东西,而不是想去煽惑他人;而被告帐户名称包括其真名,与上次犯案一样没意图隐瞒自己的身份。

被告失业23年综援生活只与网友社交

辩方续指,被告单身,自2001年开始失业,依靠父亲经济上的济助及综援生活。被告因社交技巧不佳而难融入社会,主要透过网友来维持社交生活,没有任何政治背景或联系。关说,辩方最后没提出有关控罪违宪的法律争议,要求法庭给被告减刑三分一。

发239帖文制附有煽动性陈述图照影片

案情指,警方调查发现,被告的4个社交平台帐户,即一个Facebook、2个「X」、及一个YouTube帐户在案发期间共发布239段帖文讯息,内容均是具煽动性的陈述、照片、图片、或影片。

被告发布的帖文可分为2大类,即被告用不具煽动性的中文或韩文歌曲制作音乐录像,但加插附有具煽动性陈述的图片及照片;以及被告在「X」转发具煽动性陈述的图片或照片。帖文内容分别是针对中国政府及中国共产党;针对香港政府、官员和警察;以革命、造反等非法作为推倒国家根本制度和香港的宪制秩序和行政机关。被告6月19日被捕。

案件编号:WKCC2719/2024
法庭记者:房伊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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