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入境事务主任涉隐瞒保险「秘捞」 偕两前保险同事呃佣金受审

2024-09-23 14:40

曾任职入境事务主任的首被告游升浩。苏正谦摄
曾任职入境事务主任的首被告游升浩。苏正谦摄

时任入境事务主任涉于2018年向入境处虚报外出工作申请内容,讹称没有从事外间工作,疑隐瞒曾串谋两名前保险同事虚报7份保单,涉诈骗保险公司佣金共逾13万元。3人今早于东区裁判法院否认串谋诈骗等3罪受审,两名保单持有人庭上供称从来无跟涉案入境事务主任有过交集,不清楚保单上为何有对方的签名。

3名被告依次为29岁游升浩,前入境事务主任,现报称教师;37岁邓梓洛和32岁邓善尧。控方庭上读出同意案情,指游于2018年9月至2020年10月任职入境事务主任,他在入职前曾任职大都会人寿高级关系经理,与邓善尧均为副区域总监邓梓洛的下线保险代理。

次被告邓梓洛。
次被告邓梓洛。
第三被告邓善尧。
第三被告邓善尧。
证人谭智仪供称与首被告素无交集,不明何以对方签名会出现于其保单当中。
证人谭智仪供称与首被告素无交集,不明何以对方签名会出现于其保单当中。
控方证人梁卓轩。
控方证人梁卓轩。

三保单持有人供称不明何以首被告签名出现保单上

其中一名保单持有人谭智仪供称,曾收到第三被告邓善尧的推销电话,见面倾谈几次后便于2018年12月18日与她签订保单,称签约当天邓善尧与其胞兄邓先生也在现场。控方于庭上向谭指出除了谭及邓善尧的签名外,保单上还有首被告游升浩的签名,惟谭指「我未见过呢个人,都唔知点解上面会有佢签名」。

另一保单持有人梁卓轩,为邓善尧的姐夫,于庭上供称签约前只有邓善尧为他亲身讲解保单内容,亦不清楚何以除了自己及邓善尧的签名外,保单上还有游升浩的签名。

前TVB配音员廖杏茵,亦为大都会人寿的保单持有人,供称与邓善尧于网上认识了十多年,于2018年12月27日在咖啡店单独与邓签下保单,指除了邓外没有其他保险代理人处理过该保单,不知为何保单上有游升浩的签名。

首被告前女友签保单后感觉被利用感情

首被告游升浩的前女友余青怡庭上指二人于2019年2月在Instagram上相识,随后发展为情侣关系。直到同年5月时,游对她称爲二人的将来著想,为未来作打算,遂带她接触一位保险人员梁智广。在5月23日,余在首被告陪同下,在湾仔向梁签下了一份保单,期间首被告亦有在旁以男友身分给予意见。余作供称一直不知首被告是保险经纪,在她认知游并非保险从业员,认为梁是她唯一的保险代理人。余亦曾于证供称「游以我们未来有保障,希望实际前景美满一点」,认为「我觉得游利用咗我哋两个嘅感情,促使我买保险,令我觉得出卖咗对佢嘅信任」。余庭上称认为二人当时关系密切,但他隐瞒了其工作,没有提及过从事保险相关工作。

相识首被告8年的友人游华添称于2020年2月13日透过他介绍下,向一位保险人员梁智广签下一份保单,当时首被告亦以朋友身分从旁给予意见。游华添庭上指知悉首被告任职入境事务主任,惟不知他曾担任保险从业员。

3被告被控串谋诈骗等罪

首被告游升浩被控两项串谋诈骗、及一项「代理人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控罪指身为入境事务主任,于2020年9月29日,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1封便笺连同4封作为附件的夹附信件,该些文件在要项上载有虚假、错误或欠妥的陈述,及明知而误导入境事务处:即于或约于2018年9月15日,游已向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辞任保险代理、游自同月26日起没有以保险代理身分从事任何外间工作及收取任何佣金,及游于或约于2020年9月18日不知道自己是持牌保险代理。

游另与邓梓洛邓善尧,各被控两项串谋诈骗。控罪指于2018年8月10日至2020年3月30日期间串谋诈骗大都会人寿,即虚假地表示游是一份投保申请的经手代理之一,导致大都会人寿向3人支付佣金或相关款项;游、邓梓洛和邓善尧另串谋诈骗大都会人寿,讹称游是5份投保申请的经手代理之一。

3名被告获准以现金5,000元保释,期间不得直接或间接接触控方证人。案件明续。

案件编号:ESCC2737/2023
法庭记者:黄巧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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