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岁思觉失调男强奸23岁轻度智障女 被判囚5年4个月
2024-10-02 17:36
30岁患思觉失调的男子承认于2022年强奸一名23岁轻度智障女子,法官黎婉姫判被告入狱5年4个月。黎官指,事件对事主造成创伤,这是被告的加刑因素之一。
被告江华根,承认2022年11月3日强奸女子X 。
被告有中四学历、有从事兼职清洁工作,自17岁起患思觉失调,案发后感到懊悔。临床心理学家指,事主的智商约等于12岁2个月的儿童,但有照顾自己的能力。心理学家称,事主事后感到被羞辱、害怕,有𠝹手导致手上有伤口,她更出现逃避接触异性、创伤后遗症、抑郁等症状,其性观念被扭曲,须继续接受心理治疗。
黎官指,此案有加刑因素,包括被告事发时不是不想射精,而是不能射精;虽没证据指被告知道事主是精神上无行为能力者,但已有一些迹象显示此事,而且被告已与事主认识一段时间、有机会知道此事;事主的心理创伤也是加刑因素。
被告与事主2020年在一个精神健康中心结识,两人每周会见面一至2次。案情指,事主2022年11月3日致电被告聊天,被告邀请她到自己的家中。事主在当日下午约7时半抵达被告的家,被告要求事主脱去下身衣物、与他性交。事主不想与他性交,但她害怕遭被告袭击及责骂,因此脱去下身衣物。事主后来有推被告的左肩一下,以表达不想与他性交,但被告不理会她。
被告在没使用安全套的情况下将阳具放进事主的阴道,事主感到痛苦及不舒服。其后被告称他无法射精、须观看色情影片,于是取出手机来看色情影片。最终事主表示疲倦,被告停止性行为。
事主事后向男友及母亲透露自己的遭遇,母亲再将此事告诉社工。社工报警揭发事件。
案件编号:HCCC138/2024
法庭记者:房伊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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