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新界北打击电动车 3女被捕涉无牌驾驶兼载不足8岁儿童
2024-10-15 19:50
新界北总区交通部人员于10月8日至今日(15日),在区内不同地区的小学及幼稚园附近展开了一连串的宣传、教育活动,以不同形式提醒当区市民包括学生及家长,切勿使用任何非法可移动工具。
另外,警方在北区及元朗区内采取执法行动,共拘捕3名本地女子,年龄介乎31至43岁,涉嫌「无牌驾驶」、「驾驶未获发牌照的车辆」、「驾驶时没有第三者保险」、「在行人道路上驾驶电单车」、「驾驶电单车时没有戴上认可防护头盔」、「在乘客没有戴上认可防护头盔时驾驶电单车」及「电单车运载不足八岁的儿童乘客」。所有被捕人已获准保释候查,须于11月中旬向警方报到。
警方表示,留意到最近在区内学校附近,有市民贪一时之快及方便,使用电动可移动工具出入或接载乘客,罔顾自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警方重申,使用未经登记及领牌的电动可移动工具,可能违反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条例》及其他相关法例。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一万元及监禁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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