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财务文书欺诈友人委托「操盘」投资 女大学生无牌交易罪成囚2周赔15万

2024-10-30 12:26

赖嘉怡被裁定罪成后仍称并非欺诈,今被判监2周及须支付逾15万元赔偿金及证监会调查费用。资料图片
赖嘉怡被裁定罪成后仍称并非欺诈,今被判监2周及须支付逾15万元赔偿金及证监会调查费用。资料图片

女大学生于6年前向友人吹嘘为他人进行「操盘」投资,期间涉伪造虚假文书,令友人向她支付逾10万元作投资。涉案女大学生早前否认无牌进行证券交易受审,经审讯后定罪,今早于东区裁判法院判监2周及支付逾15万元赔偿金及调查费用。裁判官施祖尧斥被告没有回应事主的退款要求,加剧对同为大学生的事主带来的担忧。

称只以朋友身份为事主管理资金

施官判刑时指求情与感化官报告内容不吻合,施官引述报告指,被告不同意对她的控罪,称自己是以朋友的身份为事主管理资金,因健康理由以推搪没有回应事主要求退款,惟施官认为被告未能在庭上清楚说明患上的疾病,认为她没有反省及悔意,捏造藉口推搪。

提供虚假财务文书诈事主有能力助投资

施官另指被告向感化官称,她并非欺诈,是与朋友讨论股市,亦错误理解了「操盘」字眼的意思才向事主提及,惟施官认为被告向事主发表虚假财务文书,欺诈事主认为她能帮其投资。施官认为案件性质并不轻微,被告初犯,背景报告正常,涉案10万元对同为大学生的事主而言亦是大金额。施官指被告吹嘘为他人「操盘」,期间涉伪造虚假文书,当事主要求退款时不作回应,加剧对事主带来的担忧,认为没有比判监更合适的刑罚,判监2星期、赔偿9万8千元给事主及支付逾5万2千元的调查费用。

求情称品格好非预谋不涉组织欺诈

辩方庭上指被告户口遭冻结,亦因生病要治疗,未能短时间内支付所有赔偿金额。辩方求情引述背景报告,称被告品格良好,并非有预谋犯案,并不涉及组织及欺诈,望法庭轻判。惟当施官问及感化官报告内容,指当时被告没有回应事主要求退款时,她声称当时忙于工作,亦有身体问题,没有太多时间检查社交媒体时,辩方未能说明被告患上的疾病。

吹嘘助人操盘搏得友人交10万委托投资

案情指,被告与事主认识,同为大学生,被告于2018年4月至5月间,在WhatsApp上向事主提及会收他人投资金以「帮人操盘」,事主遂于5月10日向她提供10万元金额,望她能协助进行投资事宜。被告于9月曾发送多张有关5月的投资收益图给事主,企图令事主相信她有帮手投资。惟事主于2019年11月尾,欲先取回2万元时,被告没有理会事主,其后亦对其取回金额的要求不理会,最后事主于12月报案求助。

被告赖嘉怡,案发时为大学生,被控于2018年4月至5月间,无合理辩解而在未领有证监会牌照的情况下,于香港向某人显示自己经营证券交易的业务。

案件编号:ESS30949/2023
法庭记者:黄巧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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