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老师认超市拾遗不报 称一时贪念盗银包 判90小时社会服务令

2024-10-31 13:00

音乐老师施正雯承认一时贪心下偷走别人遗下的银包,被判90小时社服令。资料图片
音乐老师施正雯承认一时贪心下偷走别人遗下的银包,被判90小时社服令。资料图片

49岁女音乐老师今年6月在九龙城超级市场内偷取银包及当中1,300元,称一时贪念犯案。涉案女子早前承认一项盗窃罪,今于九龙城裁判法院判90小时社会服务令。余俊翔裁判官判刑指,被告永久剥夺了事主的财产,望被告以后不要重犯。

官:永久剥夺事主财产

余俊翔裁判官判刑指,考虑了盗窃物品的价值及性质,事主在收银处漏下钱包,遭被告取去,永久剥夺了事主的财产。余官称现时科技发达,若被告还回商店或警署,经翻查闭路电视后,事主可获寻回其银包,不必蒙受现时的损失。余官念被告有悔意,亦是初犯,接纳报告指被告一直循规蹈矩,认为判90小时社会服务令有助被告更新。

辩方引述感化官报告内容,指被告中五学历,会考不合格,惟对音乐有热诚,钢琴考获8级,亦已就盗窃物品进行了赔偿,望法庭轻判。

称一时贪心偷银包及内里1300元

案情指,事主于6月18日下午,将银包遗漏在惠康的自助付款后离开,被告发现后遂取去该银包。其后,事主发现返回案发地寻银包,惟已不知所踪,遂报警求助。警方协助翻查闭路电视后,发现被告于事主离开后将银包取走,遂于6月时拘捕被告,被告于警诫下承认犯案,「我一时贪心先偷个银包同攞咗入面千三蚊,个银包我丢咗啦 我都唔记得丢咗去边,我愿意赔偿」。

49岁被告施正雯,报称教师,被控一项盗窃,控罪指她于2024年6月18日,于九龙城马头角道40号东南工厂大厦地下「惠康超级市场」内,偷窃一个银包,内有失主的身分证、回乡证、乐悠咭、信用卡、两张提款卡及1300元。

案件编号:KCCC2084/2024
法庭记者:黄巧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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