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房︱传有业主藉改装「简朴房」提早收回单位 何永贤倡先了解法例

2024-11-26 15:54

劏房︱传有业主藉改装「简朴房」提早收回单位 何永贤倡先了解法例(示意图,与事件无关)
劏房︱传有业主藉改装「简朴房」提早收回单位 何永贤倡先了解法例(示意图,与事件无关)

特首李家超在《施政报告》中提出立法规管劏房方案,分间单位须满足一定标准,获认证为「简朴房」方可供出租,不合标准的劏房将被取缔。房屋局局长何永贤表示,近日听闻有分间单位业主打算以改装作「简朴房」为理由,提前收回单位,但差饷物业估价署至今无收到有关举报。她强调立法需时,业主应在法例要求后方作改装。

正式「简朴房」标准 待立法后方出炉 

何永贤表示,「简朴房」规管将于12月展开持份者谘询,之后还要向立法会提交草案,进行审议和立法程序,正式的「简朴房」标准将在完成立法后出炉,法例生效后还有登记期和宽限期,有充足时间让业主将分间单位改装成合标准的「简朴房」。业主理应在了解法例要求后,再作改装。政府呼吁分间单位业主要充分了解相关法例,以免侵害租户的法定权益。

房屋局局长何永贤。资料图片
房屋局局长何永贤。资料图片
政府12月就劏房出租制开展谘询。示意图
政府12月就劏房出租制开展谘询。示意图

何永贤又指,根据「劏房租务管制」(《业主与租客(综合)条例》(第7章))第IVA部规定,分间单位租赁的规管周期,分别为首期租赁2年及次期租赁2年,租客在首2年租期结束后,有权于次期租赁再续2年。租户若怀疑自己权利被剥削,或有任何疑问,都可以致电2150 8303向估价署举报或查询,又或者到估价署网站查阅资料。

政府亦委托了乐群社会服务处设立及管理分间单位租务管制的资讯平台,以宣传租务管制及提供其他相关资讯,市民可到该网站浏览。

此外,当局亦有6个区域服务队为分间单位住户提供支援︰

1. 香港岛(中西区、东区、南区及湾仔)

  • 新家园协会香港岛服务处
  • 联络电话:2807 2188
  • WhatsApp电话:9267 9548

2. 九龙西(1)(油尖旺)

  • 油尖旺民生关注会
  • 联络电话/WhatsApp电话:6257 4590

3. 九龙西(2)(深水埗)

  • 香港单亲协会
  • 联络电话/ WhatsApp电话:9813 7512

4. 九龙中及东(九龙城、黄大仙及观塘)

  • 新家园协会九龙西服务处
  • 联络电话:2720 7010
  • WhatsApp电话:6435 2496

5. 新界西(元朗、屯门、荃湾、葵青及离岛)

  • 新界社团联会社会服务基金
  • 联络电话/WhatsApp电话:5169 5757

6. 新界东(大埔、北区、西贡及沙田)

  • 沙田居民协会
  • 联络电话:2691 8055
  • WhatsApp电话:9683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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