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房租税10间房以下免徵 有时钟酒店分拆申逾20宾馆牌│专题报道
2025-01-18 07:30
(酒店/房租税/时钟酒店/宾馆牌)政府今年元旦起复徵3%酒店房租税,惟房数不足10间的酒店或宾馆可获豁免,或成「避税灰色地带」。全港现时约有1860个持酒店或宾馆牌照处所,但多达七成,即1366间获得豁免徵税。《星岛》翻查名单并核对牌照资料,发现多间「同名」酒店或宾馆「逐层」申请旅馆牌照,更有时钟酒店为其167间房申请21个宾馆牌照,各牌照下,房数均低于10间,全部获豁免徵税。财库局指,如持牌人为不同持牌处所各自申请商业登记,则每个处所业务会被视为独立经营;考虑到入住房间少于10间的酒店/宾馆业务规模一般较小,对它们徵收酒店房租税或会加重其合规负担,目前并无计划修订有关条文。
各牌照下 房数皆在10间以下
财库局曾预计,全港约有500间酒店或宾馆须缴交酒店房租税,每年可为政府带来约11亿元额外收入。为何不足3成酒店或宾馆须缴税?原因是《酒店房租税条例》设豁免条文,房数不足10间,或房租低于每日15元,或由以非牟利性质成立及经营的社团所提供的住房,可获豁免缴纳酒店房租税。
翻查税务局豁免徵收酒店房租税之酒店及宾馆列表,于1234间毋须交房租税的酒店或宾馆中,逾200间「完全同名」,且处所位于同一建筑物或建筑群内。其中在湾仔、铜锣湾、尖沙嘴及旺角有21间同名时钟酒店。从牌照事务处搜寻,该时钟酒店有逾20个一般宾馆牌照,各牌照下,房数皆在10间以下,地址与豁免列表上吻合。另不乏相似营业名称的宾馆,在同一建筑物不同层数申请牌照,如位于荃湾一间宾馆,1至3楼各申请一个宾馆牌照。
记者以顾客身分,分别致电旺角、尖沙咀及铜锣湾的同名时钟酒店查询,职员表示,各地区及层数皆属同一营运者。换言之该时钟酒店虽营运167间房,但透过分拆申请多个宾馆牌照,可无需缴交酒店房租税。记者再致电荃湾区内的一间酒店查询,职员表示三层皆属同一宾馆。
邵家辉:不是因今次房租税而避开
政府对上次徵收酒店房租税,为1966至2008年,当时亦设房数不足10间可获豁免的条文。2007年的审计报告已留意到,符合这项豁免条件的场所数目,由1966年的22个,大幅增至2006年的892个,劲升40倍。审计署当时建议,税务局应与财库局磋商,考虑检讨相关豁免条文,衡量因素包括这类旅馆数目大幅增加、边缘豁免个案和收取酒店房租税款的成本效益,税务局当时表示,接纳建议并将检讨豁免条文。惟酒店房租税于隔年免收,相关检讨亦不了了之。
自由党主席邵家辉表示,据他了解,旅馆业界分拆申请牌照豁免缴税的情况,在上次酒店房租税实施时已存在,「不是因今次房租税而避开,是很多年之前已经避开。」香港酒店业主联会执行总干事徐英伟则指,正向政府了解实际执行《酒店房租税条例》豁免条文时,是否有批核程序、具体要求证明、上诉机制等。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补充,现时全港共有1,860间持牌酒店或宾馆,提供超过105000间房间,其中494间持牌酒店或宾馆须缴交酒店房租税,涉及约90000间房间,占房间总数超过85%。」
记者 萧博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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