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权注册制度︱发展局拟在2027年新土地实施 防范逆权侵占

2025-01-20 17:28

发展局拟2027年上半年实施新土地「业权注册制度」 简化物业转易程序
发展局拟2027年上半年实施新土地「业权注册制度」 简化物业转易程序

【逆权侵占】发展局正计划以业权注册制度逐步取代现行的契约注册制度,计划以新批出的土地先行,并在3月向立法会提交《土地业权条例》的修订草案,预计于2027年上半年在新土地实施业权注册。条例规定在业权注册纪录注册为拥有人的人将获承认为真正拥有人,新方案下注册业权的新土地,将不会出现逆权管有申索,可防范「逆权侵占」。

注册即真正拥有人 可简化转让程序

局方指,业权注册制度生效后,买卖物业时,无需翻查或保管过往的业权文件以核实物业业权,并可减少因遗失业权文件正本所带来的不良影响;亦可简化物业转让程序,提高效率并减低完成物业交易的成本。

发展局正计划以业权注册制度逐步取代现行的契约注册制度,计划以新批出的土地先行,并在3月向立法会提交《土地业权条例》的修订草案。资料图片
发展局正计划以业权注册制度逐步取代现行的契约注册制度,计划以新批出的土地先行,并在3月向立法会提交《土地业权条例》的修订草案。资料图片

香港是少数仍执行契约注册制度经济体

发展局向立法会提交的文件显示,现行的契约注册制度下,物业转移时买方须彻查业权契据以确定物业业权「无瑕疵」,令程序繁复冗长,而香港是少数仍在执行契约注册制度的经济体系。《土地业权条例》于2004年通过,惟过去20年一直未有实施。

土地转制未有落实时间表

现有土地转制方面,发展局表示,暂未落实有时间表,希望于2027年上半年实施「新土地先行」方案后,再与持份者展开讨论。局方指,现时土地登记册中有290万个土地,将现有土地转制的难点在于如何识别和处理业权欠妥的物业,以确保在转换后业权注册纪录的准确性不受影响。局方预估现有土地中,至少有数千个有问题的登记册,涉及业权链断裂和多重注册纪录等。

涉第三方欺诈业权判归新业主 原业主可申请补偿上限五千万

发展局表示,《土地业权条例》的核心原则是「业权不可推翻」,局方举例,若物业转易时正当的买卖双方受第三方欺诈,现有制度下业权将归还给原业主,新的业权注册制度下则会判给新业主,而新业主要获得不可推翻业权,需符合3个条件,包括自身为真诚及不知情买家、已付出有值代价以获得物业及管有物业。若买家不能符合以上3个条件中任何一项,法庭亦有可能将业权判归原业主。

局方指,根据以往的欺诈案宗数,预估这类个案甚少,未能收回物业的前业主或蒙受损失的新业主可向土地注册处申请弥偿基金补偿,上限为5000万元。而《业权条例》生效后,买家须为每宗物业转移交付代价款额0.014%的弥偿基金供款,即每支付100万元代价款额,便要向弥偿基金供款140元。

记者:郭颖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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