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棉纱大王」南丰集团创办人陈廷骅,其前妻杨福娥就十多年前的家族分配财产协议,2010年入禀高院民事兴讼向幼女陈慧慧索偿。高院前年裁定杨胜诉,陈慧慧之后提出上诉,但于上诉当天与讼双方突提新争议,故发还原讼庭处理。案件今日提堂,原告向法庭要求延长存档证据的限期,法官指案件牵涉大额金钱,不能一拖再拖,下令除非杨与陈慧芳分别于下月24日及下月6日前存档法庭,否则不得再提交证据。
原告杨福娥于1949年与陈廷骅结婚,诞下两名女儿陈慧芳和答辩人陈慧慧,杨、陈两人其后2011年4年离婚。杨前年被裁定胜诉,料可向陈慧慧追讨83亿元赔偿。
法庭记者:潘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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