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私家车牌可经港珠澳桥往来珠海 试用期两年
2019-01-08 17:35
运输署宣布,将分两个阶段让现时持有常规配额及有效「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许可证」)行走落马洲(皇岗)、文锦渡、沙头角,以及深圳湾口岸的粤港跨境私家车免手续试用港珠澳大桥(大桥)往返珠海口岸,试用期暂订为两年。有关安排不适用于经大桥往返澳门口岸。
运输署将分别在1月21日及3月25日开始陆续发出「批准信」予适用于第一及二阶段试用大桥安排的相关口岸「许可证」持有人,并阐述详细的安排。粤港两地政府会因应届时大桥的车流及两地口岸和连接路情况等因素,决定两年试用期后的安排。
具体实施时间详见下表︰
阶段 | 持有常规配额行走其他陆路口岸的粤港跨境私家车 | 试用开始日期 | 试用结束日期 |
第一阶段 | 落马洲(皇岗)、文锦渡及沙头角口岸 | 2019年2月25日(星期一) | 2021年2月24日(星期三) |
第二阶段 | 深圳湾口岸 | 2019年4月29日(星期一) | 2021年4月28日(星期三) |
运输署提醒有关粤港跨境私家车配额持有人在使用大桥香港口岸时,必须持有原获批口岸的有效「许可证」及带备运输署发出的「批准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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