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豪坊通天梯事故 工程师两控罪罪成囚2月缓刑

2019-02-28 12:42

被告马兆麟向法庭呈上多封求情信。陈楚琨摄
被告马兆麟向法庭呈上多封求情信。陈楚琨摄

旺角朗豪坊前年3月发生电梯事故,接驳4楼至8楼的通天梯突然向后溜,酿成「人叠人」18人受伤严重事故。涉事注册自动梯工程师事后被控两项罪名,案件经审讯后今于九龙城法院裁定罪成,裁定被告未有彻底检验自动梯的主驱动链(MDC)及驱动链断裂装置(BCD)。

被告马兆麟(68岁),其否认没有确保自动梯被彻底检验罪,但就承认另一罪部分指控,即未有彻底检验自动梯的5个安全装置。今裁定罪成,就两项罪名判囚两个月,缓刑12个月,罚款4万元。

裁判官陈慧敏接纳5位控方证人的供词,认为被告未有彻底检查主驱动链(MDC),例如须转动主驱动链确保检查整条链、亦需要量度链长的伸延度;而驱动链断裂装置(BCD)亦须调松或拆下检查、以及用螺丝批,以测能否触动微动开关启动附加制动器。但反覆查看闭路电视,亦未见被告有作以上检查,根本不可能彻底检验电梯。再者,被告在检查表格检测的主主驱动链长数据不合理,「物理上不可能」。

陈官判刑前表示室内电梯到处可见,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没有为自动梯作彻底检验,无疑是个计时炸弹,威胁公众安全,非常需要工程师作把关。然而被告只用了22分钟,为长达42米的长电梯作检查,远远落后标准的检查时间,直指其检查「粗疏求其」。再者被告即使未有检查相关安全设备,仍签署电梯保养的合格表格,意图暪天过海,认为需要判处监禁,对电梯行业从业员有所警剔,但接纳辩方大律师求情,最终判处缓刑及罚款。

蔡维邦大律师代表被告求情,指是次只是单一事情,被告只因疏忽而犯事。他是由学徒一步一步成为注册工程师,入行多年,有丰富的实务经验,或因此与现代检查方式不同,「惯咗用自己感觉检查」,从而有所不足,强调被告本来行事谨慎,不认罪亦只因「同彻底检验的标准有分歧」。又指被告已交还注册工程师的牌照,不会再重犯。同时亦向法庭呈上多封求情信,蔡续指被告除了乐善乐施,又肯提携后辈,今日庭上亦坐满被告的朋友、同事。

法庭记者:陈楚琨

建立时间:11:22
更新时间: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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