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幼女酒店非礼罪成囚10月 被告大骂「狗官」要上诉

2019-03-06 17:45

被告供词矛盾裁定非礼女儿罪成。设计图片与本文无关
被告供词矛盾裁定非礼女儿罪成。设计图片与本文无关

38岁兼职厨师前年与妻子办理离婚,因而搬离原址独自在酒店暂住。厨师涉嫌于前年带女儿到酒店,期间脱去女儿内裤摸臀非礼,他否认一项猥亵侵犯罪,案件今在九龙城裁判法院续审。最终因被告供词充满矛盾,且有不合理性之处,裁定罪成,判处即时监禁10个月。被告随即大叫「我要上诉!」

被告闻罪成后情绪激动,大声道「我无摸过啊!痴线!」。辩方求情指女童没有因此事受到影响,裁判官杜浩成即反驳「佢少不更事啫!」,而判刑时亦表示本案案情严重,被告作为女童父亲严重违反诚信,但庆幸动作只维持了一分钟,女童表现仍开朗活泼,终判被告入狱10个月。散庭后,被告除了大叫要上诉外,更忿忿不平大骂「狗官!」

杜官裁决时指,被告声称因要将行李放到酒店,但当时联络不上前妻,而他又已召车,因赶时间就带同女儿到酒店。杜官指出被告,就放行李一事没有逼切性,大可迟些才放行李;而被告亦可将女儿带回油塘住所,实际并不用带女儿到酒店。

而被告称因当时父亲无力照顾女儿,所以带她一同前往酒店,再由名为「美孚佬」的友人司机载女儿回家。杜官指出被告何以如此信任司机,亦不必带女儿上房,「大可以就咁拎行李」。杜官续指被告,因被告知道其妻欲报警寻女儿,所以才急忙著司机载女儿回油塘住所,不接受被告自言要「赶返工」的说法,因他理应有更多方法处理。

法庭记者:陈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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