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需要信托」本月接受申请 入场门槛22.5万
2019-03-07 18:00
鉴于有中产家长担忧离世后其特殊需要子女的照顾问题,2017年《施政报告》宣布政府会牵头成立「特殊需要信托」,并将于本月内开始接受申请。家长或亲属(委托人)需于生前先注资22.5万元设立户口,其后可无限次再注资,并与社署签订信托契约,同时附上意向书、受益人照顾计划及订立遗嘱。社署收到委托人离世通知后,信托户口将立即启动,受益人户口之后仍可接受任何捐赠,但每笔款项不得少于10万元。
政府成立的「特殊需要信托」由社署署长担任受托人,在家长离世后管理他们遗下的财产,按照他们的意愿定期向其子女的照顾者或机构发放款项,以确保他们的财产用于继续照顾其子女的长远生活需要。
信托受益人包括智障(包括唐氏综合症)、精神紊乱或自闭症人士。委托人需要是受益人的家长、兄弟姊妹或亲属,并为18岁或以上香港永久性居民,且在签订信托契约时并非未解除破产人士。另委托人需要在意向书指定个人或机构负责执行照顾计划,不过社署仍未订立可承担照顾者角色的机构名单、形式及收费,只表示必须为注册团体及有照顾特殊需要人士经验,不排除家长团体亦可担当照顾者。
在签订信托契约时,委托人须附上受益人的照顾计划,订明日后受益人每年的照顾项目及开支。当中包括基本需要、日常生活需要、医疗/牙科需要、康复/专业支援需要、住宿开支、教育、社交及康乐需要等。
家长一直关注设立信托户口入场门槛,社署助理署长(康复及医务社会服务)郭志良指,信托规定委托人设立户口时作首次注资,最低金额不少于监护委员会为精神上无行为能力人士,订定的12个月生活开支上限,加当时首年信托收费。如以现时订定每月生活开支为1.7万元计,加上现时2.1万元的信托收费,即最低入场门槛为22.5万元。
郭指出,社署已于湾仔设立临时「特殊需要信托办事处」,待位于黄竹坑的正式办事处装修完后,最快8月迁入。现时办事处已有3名个案经理负责跟进信托安排,料每人最多可同时处理30个个案,稍后可按需求增聘人手。如信托户口内的资金快将耗尽,个案经理会提前计划,按受益人需要转介至合适的福利服务,甚至帮助其申请综援。
信托工作小组成员之一、香港大学法律学院何锦璇教授指,政府成立的信托有3大亮点,包括开创先河、用现有法律框架在2年多的短时间内推出服务,以及服务收费相对便宜。她指出,市场上银行私人信托最低门槛500万美金(即约4000万港元),年费为20万港元,政府成立的信托现时仅收2.1万元年费,在市场上无可能发生,可让更多有需要家长及人生使用服务。
现年61岁的唐许婵娇,与丈夫育有32岁唐氏综合症女儿,2人现时已退休。她说,留意到医管局最新数字显示,唐氏综合症最长寿可到70岁,「自己一定无咁长命」,又担心没有理财知识及观念的女儿,在2人离世后不懂得好好运用遗产资金。唐太表示,很多家长都想付起照顾责任,在生前为子女做好安排,她自己亦曾经向数间银行查询信托服务,惟对方直言「有几千万才会考虑」,形容政府设立的信托这时为他们带来曙光。
记者 罗尹彤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