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平贿赂案 美国法院判监3年罚款40万美元
2019-03-26 00:30
民政事务局前局长何志平在美国被裁定贿赂非洲官员案7项控罪罪成,案件于美国时间周一早上在纽约判刑,何志平被判监3年,罚款40万美元。
已还柙16个月的民政事务局前局长何志平,遭美国政府检控涉非洲能源贪贿案,被裁定5项贪污及2项洗钱罪成。美国联邦检察官早前已向法庭提交陈词,指何志平精心策划及参与两项大规模的国际贿赂和洗黑钱计画,利用慈善为掩饰,向非洲高级官员提供和支付超过250万美元的贿款,藉此为他服务的能源集团谋取利益。
控方指,何志平主动策划并执行两项贿赂计划,以不同方式贿赂乍得及乌干达官员,由亲自撰写掩饰贿款的「捐款信」、到与乌干达前外长库泰萨洽谈生意机会以换取金钱,都显示何有重大决策权,绝非「企业机器中的一枚齿轮」。
书面陈词又提到,案件是跨国贪贿案,涉及不同国家、外国银行、海外证据,加上引起国际传媒关注,刑罚受到注视,包括计划干犯同类罪行的人,故认为不应判处更轻刑罚。控方形容何志平令公众失去信心,要求判处具明显阻吓力,考虑何的年龄、背景、罪行性质等,建议判监5年及罚款40万美元,即约312万港元。
何志平一方则提出,何志平已被羁押的16个月,应抵销刑期即时释放,惟控方称16个月的刑期「惊人地轻」,与同类案件的刑期不相称。控方强调,何志平犯的是严重罪行,证据明显,又指何志平被捕时坚称是「无辜的人道主义者」,求情时表示深感后悔只属被动,实际是毫无悔意,他去年12月审讯期间在一封给友人的电邮中得知孟晚舟事件,表示自己是「这种敌意下的首名代罪羔羊」,所以控方重申法庭应判处显著刑罚。
辩方早前呈上149封求情信,包括何妻胡慧中及92岁母亲,胡慧中提到何志平是心地善良宽厚之人,是现代世界罕有几乎绝种的君子,又指有何志平曾经帮助过的朋友,拒绝撰写求情信,因为怕得罪美国政府,觉得何志平落难,再没有前途和利用价值,更透露自己「多次不想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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