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非法提取客户资料 星展前女经理判社服令兼赔偿1.5万元

2019-03-29 15:42

被告被判160小时社会服务令,及赔偿星展银行1.5万元。 资料图片
被告被判160小时社会服务令,及赔偿星展银行1.5万元。 资料图片

星展银行女前助理客户经理,擅自进入公司电脑系统,取得约100名客户资料交予前同事,并接受前同事的报酬1.5万元,被控串谋代理人接受利益及串谋不诚实取用电脑罪。案件早前经内庭处理。被告今在东区裁判法院获判160小时社会服务令,及赔偿星展银行1.5万元。

裁判官指社服令报告正面,相信被告已汲取教训,今次定罪对她在金融基构再服务亦有所影响。辩方律师指被告有悔意,请求裁判官给予最后一次社会服务的机会。裁判官判处被告160小时社会服务令,及向前雇主星展银行赔偿1.5万元,从担保金中扣除,并警告她珍惜今次机会,再犯或会吊销社服令或判以监禁式刑罚。

被告周伊琪,29岁,案发时为星展银行的业务拓展主任,其后获晋升为助理客户经理。她被控于15年11月2日至16年‪12月6日‬间,与一名星展银行前业务拓展主任林倩如串谋,使周在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下,接收对方给予的1.5万元,作为周提取星展银行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内储存的约100名客户资料之报酬。而周亦被控在同‪一时‬间,与该前业务拓展主任串谋取用星展银行的电脑。

法庭记者:林欣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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