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教师两度更衣室偷7万元财物 判15月感化及赔偿事主
2019-04-02 12:06
33岁中学男教师去年12月两度在跑马地更衣室偷去共值7万元的财物,他早前在东区裁判法院承认2项盗窃罪,报告指被告不适合接受社会服务令,需要接受监管,并要接受精神及心理治疗,最终判处15个月感化令,另下令被告须赔偿事主2750元。
案情指,事主去年12月6日在跑马地运动场踢足球,洗澡却发现自己的运动袋不翼而飞,遂报警求助。约一星期后,有警员见到被告陈建国将一个袋放进自己背包,上前查问发现他并非物主,被告于是被捕,他在警诫下承认犯案。
法庭记者:陈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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