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经纪试集体作弊 两人分别判囚1年及8个月

2019-04-16 12:53

法官将案件押后至5月14日,为索取两人社会服务令报告。涉案被告黄俊伟(左)、张昀浩(右)
法官将案件押后至5月14日,为索取两人社会服务令报告。涉案被告黄俊伟(左)、张昀浩(右)

香港首宗地产经纪试集体作弊案,同案其中3人已认罪,馀下4人否认串谋欺骗罪,案件今在九龙城裁判法院作裁决。裁判官指其中三名被告并非可靠诚实的证人,他们称遭受警员指使或威吓下作供,惟遭裁判官指摘他们说法「匪夷所思」,不接受其证词;而其中一名被告承认知悉作弊一事,但就指自己已悬崖勒马,最终是凭自己实力应考,但裁判官指他带了两部电话应考,已是以实际行为参与了串谋诈骗的罪行。最终,4被告的警诫供词照样呈堂,并已证明控方案情所指有串谋犯罪,判处罪成。

裁判官杜浩成判刑时指地产营业员试是由政府所主持的公开考试,法庭要维护公开考试的公平、公正这一重要价值,并强调这与在学校作弊是两码子事。虽然本案与贩毒等控罪相比不算严重,惟各被告所诈骗的对象是地监局,从而令到该局未能履行公职责任,直言就罪责而言是另一层次。须处以监禁刑罚。

四名被告依次为陈世杰、张昀浩、陈志才、黄俊伟,年龄介乎23至32岁。由于陈世杰在本案参与程度较高,他及陈志才犯案时不能说是没有社会经验,分别判陈世杰即时入狱一年;陈志才则判囚8个月。两人上诉保释申请被拒。馀下两名被告张昀浩及黄俊伟,杜官则考虑到两人年轻,将案件押后至5月14日判刑,以为2人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

辩方为两名陈姓被告求情时称,二人均没有案底,在本案中亦非始作俑者,更称陈世杰作为一名「打工仔」,当时整体环境气氛,促使他未有英明果断地决定不参与犯案,不知后果严重,希望法庭考虑他们不是作奸犯科之人,予以宽大处理。

而张昀浩代表律师则指他自知作弊是不对的行为,所以当日即没有继续作弊,即使早前两次考试都不合格,仍凭自己能力考试,望可宽松处理,及索阅感化及社会服务令报告。而黄俊伟没有律师代表,亲自求情,恳请法庭可作「公道的决定」。

法庭记者:陈楚琨

黄俊伟(左)
黄俊伟(左)
张昀浩(右)
张昀浩(右)

涉案被告陈世杰(左)、陈志才(右)分别被判即时入狱一年和8个月。资料图片
涉案被告陈世杰(左)、陈志才(右)分别被判即时入狱一年和8个月。资料图片
4被告的警诫供词照样呈堂,并已证明控方案情所指有串谋犯罪,判处罪成。资料图片
4被告的警诫供词照样呈堂,并已证明控方案情所指有串谋犯罪,判处罪成。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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