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斥暴力妨扰会议损港法治精神 香港中律协表遗憾

2019-05-14 12:00

立法会修订《逃犯条例》法案委员会,今早(14日)再度同场开会并爆发混乱。
立法会修订《逃犯条例》法案委员会,今早(14日)再度同场开会并爆发混乱。

建制派及民主派今早分别安排修订《逃犯条例》法案委员会会议,并再次在相同会议室召开,却又引起混乱,最终双方决定宣布会议结束。香港中律协表示,支持政府修订《逃犯条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捍卫公义及法治,认为立法会发生暴力妨扰会议,有损香港法治精神及香港作为国际法律服务中心的国际形象,感遗憾。

香港中律协发声明指,根据联合国动议45/116及修订动议52/88,各司法管辖区有责任完善本地移交逃犯之法例,保障人权与完善有效移交法例并无冲突。香港修订及完善有效的逃犯移交法例,实为国际上应有之义。

声明指,修例已对移交逃犯及人权保障作了有效平衡,亦可让香港跟从国际惯例,以「个案形式」及同一标准,处理涉及未与香港签订移交逃犯安排的司法管辖区的严重罪案,由特区行政长官启动「个案移交」切实可行,是参照美加行政机关啓动程序做法。

声明提到,修例将个案移交最终把关的权力赋予香港法院,而个案移交必须符合法定罪行及两地同属犯罪才可移交、已过追诉时效的罪行不移交、死刑犯不移交、政治犯不移交、宗教和种族等原因不移交等一系列国际通行的原则和标准。而被移交人在香港可以通过司法覆核、人身保护令、酷刑声请、上诉等途径寻求救济,可确保不符合条件者不被移交。被移交人的人权获得充分的保障。

香港中律协指,香港终审法院有来自英国、澳洲等国家的资深法官担任海外非常任法官,确保香港司法把关人权保障的独立性。 而修例亦符合联合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标准及做法。

「香港中小型律师行协会」今起改名为「香港中律协」,以配合本会长远发展、更好服务香港法律界,扩大香港业界与内地及国际的法律交流合作,力助香港业界开拓内地及国际法律服务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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