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周向榮申終院上訴被駁回

2022-02-24 00:00

DR醫學美容集團辦人周向榮,二○一七年被裁定誤殺罪成。
DR醫學美容集團辦人周向榮,二○一七年被裁定誤殺罪成。

(星島日報報道)DR醫學美容集團於十年前為三名女顧客進行CIK療程時,輸注受細菌污染的血製品,引致敗血性休克造成一死兩傷。集團創辦人周向榮及實驗室男助理陳冠忠二○一七年被裁定誤殺罪成,分別判囚十二和十年,早前上訴後各減刑兩年。周向榮其後書面提出五個法律論點,申請終審法院上訴許可。上訴庭昨頒布判詞駁回所有論點,指周向榮於公司中事事躬親,必然知悉療程明顯危險,案發出於周嚴重疏忽,沒有負上責任照顧死者安危,拒絕批出上訴許可。
判詞指與事件難脫關係

上訴庭判詞反駁指,裁決沒有預設周要為公司員工負上個人責任,批評上訴方說法轉移視,案中證據清楚顯示周於公司中事事躬親,參與了不同層面公司運作,即使如上訴方所言療程中沒有進行無菌試驗全屬陳冠忠過失,然而上訴庭仍可基於證據,得出結論案發出於周嚴重疏忽。判詞續指周身為醫生,參與了公司療程宣傳、準備及管理,必然知悉療程明顯危險,進行療程時應確保死者安全,事件中周沒有負上責任照顧死者安危一事本身已經駭人聽聞,與事件難脫關係,上訴庭也不接納周主觀上未能意識到案中出現明顯重大死亡風險。

而上訴庭早前批准減刑時指出,案件上訴的重點是DR集團創辦人周向榮沒有建立一個安全系統去管理涉案血製品,沒有確保血製品整個細菌培養過程的無菌狀態,因此造成了嚴重又明確的死亡風險,實際上導致顧客接受療程後死亡,故認為對周向榮的適合判刑是監禁十年。而身為實驗室男助理的陳冠忠,罪責比周向榮輕,上訴庭另考慮到陳因不想案件連累前妻而提出離婚,前妻在二○一八年四月於家中燒炭自殺身亡,令年僅四歲的女兒失去母親,與在囚的父親分開,現由祖父母代為照顧。

上訴庭指他們完全理解陳就此悲劇感到萬分痛苦,但不能忘記其嚴重疏忽令一名無辜市民死亡的事實,故刑期最低只能減至監禁八年。而同案中負責施行療程的女醫生麥允齡經重審後被裁定誤殺罪成,判囚三年半,麥允齡不服定罪,上訴庭現正處理其上訴。案件編號:刑事上訴五——二○一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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