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取消對沖 不必急於求成

2022-05-01 00:00

日前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表示,政府會盡最大努力,在今屆任期完成取消強積金對沖的修例。第五屆政府的任期只剩兩個月,而取消強積金對沖事關重大,將對本港的企業、僱主及僱員三方帶來深遠影響,實在不應急於求成,當中仍然有很多未清晰和未清楚的細節極需商討。此條例當年開始考慮修訂時,香港經濟環境較優異,目前疫下經濟情況欠佳,與當年相比大相逕庭,並不是討論取消對沖修例的好時機,理應推後,交由下任政府在合適的時機再做討論。
加重企業營運負擔

過去三年,香港經歷了社會動盪、中美貿戰、新冠疫情,市民和各行各業深受影響,需要休養生息。加之目前俄烏戰事和全球通貨膨脹,前路充滿着許多不確定性,香港是一個開放型經濟體,此時貿然急切地取消強積金對沖機制,僱主之後必須承擔額外財務開支,短時間內恐怕會引起企業倒閉潮和裁員潮,從長遠來看,更是對企業營商環境不利,勢必會削弱企業、特別是中小企的經濟活力乃至本港的國際競爭力,最終亦將不利於僱員自身及整體經濟的發展,弊多利少。況且,強積金制度目前已廣泛覆蓋各行各業,取消對沖,不但增加企業的營運成本,包括政府、公營機構、社福機構等各個層面亦將面對龐大開支壓力,其影響相當廣泛。 

最直接的影響,就是加重企業營運負擔。強積金制度是本港退休保障的重要支柱,當中參與的僱主大部分來自中小企。若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僱主除要支付僱員強積金供款外,還需另撥款項應付員工的長期服務金和遣散費開支,即是需要為僱員提供「雙份」的保障金額,這將對企業構成雙重負擔。有評估指出,企業可能會因此額外增加百分之五的成本開支,這對於一般僅有微薄盈利的中小企而言是相當沉重的負擔。目前,企業已要面對最低工資、商品說明條例、競爭法等實施帶來的壓力,加上現時疫情反覆肆虐、全球經濟發展前景不明朗、金融市場大幅波動,本港經濟下行壓力增加,中小企業已經在夾縫中苦苦生存,若急於取消強積金對沖機制,只會進一步令企業經營百上加斤,對本港眾多企業構成相當衝擊。當全港企業經營壓力過大時,必然會引起倒閉潮,員工亦被逼失業,退休保障更無從談起,這與「強積金制度」實施的初心背道而馳。
不利勞資關係和諧

貿然取消強積金對沖機制,亦不利勞資關係和諧發展。取消後會使勞資關係雙方產生利益衝突,很有可能引發勞資糾紛或更嚴重的衝突,對企業、僱員、消費者、營商環境以至整體經濟產生負面影響。例如,部分僱主為避免承擔遣散費、長期服務金與強積金的雙重開支,很可能會在強積金對沖機制取消但還未實施的這一期間,於員工符合領取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的限期前藉詞辭退員工,引起裁員潮;相反地,亦有可能出現員工為拿取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而故意博取公司辭退等惡劣情況。此外,取消對沖將導致企業經營成本上升,屆時為求生存,企業或將成本轉嫁消費者身上,對市民而言並不是好事。上述情況一旦發生,將破壞勞資互信,不利勞資和諧,對於企業管理和勞動市場競爭力亦會帶來長遠危害。

勞資雙方本就是「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共同體,特區政府理應積極優化市民大眾的退休保障,但亦必須兼顧企業的承受能力,在此艱難時刻更需要雙方攜手共渡難關。本港各界最需要的正是和解及團結以恢復經濟元氣和活力,此時若急於取消,無疑會增加僱主及僱員雙方,乃至各界的分化和對立。因此,當前政府應作多方考量,審時度勢,進行詳細評估,並就強積金、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制度進行全面檢討和整合,而非貿然改變強積金對沖機制。
張學修
港區全國政協委員
香港中華總商會副會長
港區省級政協委員聯誼會常務副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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