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毒倉檢值4300萬貨 拘「搵快錢」販毒青年

2022-12-04 00:00

毒品調查科高級督察陳熾華講述案情及展示檢獲的可卡因。
毒品調查科高級督察陳熾華講述案情及展示檢獲的可卡因。

(星島日報報道)販毒集團以「一千幾百」報酬,招攬無業青年為其負責管理毒品儲存倉及分銷毒品予其他買家,警方毒品調查科根據情報分析及深入調查後,前日在荃灣採取反毒品行動,以涉嫌「販運危險藥物」罪,拘捕一名十八歲青年,並檢獲五十公斤懷疑可卡因,市值約港幣四千三百萬元。
被捕十八歲青年姓邵,報稱無業,警方相信他在案件中每日僅收取「一千幾百」報酬,負責管理毒品儲存倉及分銷毒品予其他買家,將被控兩項販毒罪,明日(五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租市區工廈儲存毒品
   

毒品調查科高級督察陳熾華表示,前午約三時,警方於荃灣橫龍街一幢工業大廈,發現一名可疑男子離開,探員上前截查,在其手持的環保袋內檢獲七磚、每磚重約一公斤的可卡因毒品,以販毒罪將之拘捕;稍後將他押返上址一分租單位內,再搜出四十三磚、每磚重約一公斤的可卡因毒品。

警方相信該批毒品由南美地區偷運到港,販毒分子租用市區的工業大廈分租單位儲存毒品,等候分批出售。警方相信毒販貪圖市區工廈人流多,經常有人搬貨,令販毒分子搬運毒品時可掩人耳目,減低其他人特別是執法人員發現的風險。

案中被捕人士年僅十八歲,警方關注毒販利用年輕人入世未深、貪搵快錢的心態,利誘他們販毒;毒販往往隱藏販毒的嚴重風險,年輕人一旦出事,毒販便會將他們置諸不理,讓他們獨自承擔販毒的後果。警方呼籲年輕人不要貪圖搵快錢而販毒,因往往要面對數以十年計的監禁,失去人生光陰無法彌補。

陳指今次案件的販毒集團涉及黑社會參與,警方會繼續嚴厲執法,以情報為主導搜集,在源頭打擊黑社會的收入來源。警方相信已成功堵截一批毒品流入本地市場,重申販毒屬嚴重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百萬元及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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