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費爭執誤殺弟 雜工囚7年半

2023-03-31 00:00

被告卜水強2019年在單位內刺死胞弟,事後遭警員拘捕。
被告卜水強2019年在單位內刺死胞弟,事後遭警員拘捕。

(星島日報報道)曾患小兒麻痹的六旬酒樓雜工,四年前因胞弟不滿電費分配及剪斷電綫而爭執互毆,胞弟嘲笑他為「跛仔」又率先揚言「攞刀斬死」他,他便拿刀還手,疑狂插36刀捅死胞弟。陪審團認同他是被激怒下殺人,一致裁定他謀殺罪脫,誤殺罪成。李素蘭法官昨於高院判刑時表示,同情被告由小到大忍受其自私自利及壞脾氣的胞弟,亦就事件導致人命損失而感到難過,判被告入獄7年半。
66歲男被告卜水強被控於2019年9月25日在旺角快富街某單位內謀殺60歲死者卜偉根。辯方求情時指被告開審前已表明願意承認因被挑釁下而誤殺,但控方不予以接納。被告庭上看到胞弟屍體照片時,立即合眼看不下去及落淚,可見他深感後悔。被告一直發噩夢,相信每晚回想起事發經過已是懲罰。被告母親幾乎目擊孻仔被殺,目前獨自生活,只求被告早日出獄與她一起渡過餘生。
求情指常發噩夢感後悔

法官判刑指,被告與死者雖然住在同一屋簷下,但實際是各自各生活,兩兄弟互不交談或共餐,死者只會放電費單在台上,被告便會把一半電費的現金放在台上,死者妻子拿錢後代交電費,案發當時單位有四人居住,包括被告、被告妻子、死者、母親,但死者不滿被告只交一半電費,認為被告應計人頭交三人份的電費,被告亦不滿死者視母親如無物,住在娘家也不願為母親支付電費;兩兄弟口頭爭執繼而動武,升級至持刀襲擊對方,被告在憤怒激動下不假思索及迅速地傷害死者,釀成是次悲劇。被告及其母親均形容死者為人自私、貪心、傲慢,壞脾氣又不孝順,一直看不起被告;相反被告則十分孝順及好脾氣。

被告基於兄弟關係而被逼一直忍受死者的長期挑釁,最終殺害了與他無甚關係的死者,亦為涉案家庭失去了一名家庭成員而感到難過。陪審團接納被告與死者爭執時受死者挑釁,被告突然情緒失控及十分憤怒,暫時失去理智及自制能力,亦不知道他案發時做了甚麼。

法官以監禁9年作量刑起點,考慮被告曾在審前承認誤殺罪但不獲控方接納,酌情給予約五分之一的刑期扣減,最終判囚7年半。案件編號:HCCC118/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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